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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结果公告
鼓山大厦(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5-06-19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鼓山大厦(投资、建设一体化)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25]A04000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资产运营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约3.1亿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北侧、前横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28340㎡。新建建筑包括: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10280㎡,层数为2层;新建商业建筑面积为8560㎡,层数为3层;酒店建筑面积为9370㎡,层数为16层;门卫收发室建筑面积为15㎡,层数为1层;垃圾分类屋建筑面积为15㎡,层数为1层;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100㎡,层数为2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鼓山大厦投资建设一体化中的投资及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招标范围主要如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光伏发电、建筑电气工程、空调通风、消防(各专业消防图纸)、电梯(含装饰)、人防、夜景照明、标识系统工程、以及室外广场、绿化、景观、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网(含管道接入接驳设计)、场地土石方、充电桩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外幕墙(含节点深化设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装配式建造须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及永久围墙(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及出入口衔接处景观等)、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现状旧基础、零星建筑及构筑物拆除、现状场地零星苗木砍伐外运、垃圾清理)、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人防工程、无障碍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给水系统、人防给水系统、热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加压排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排油烟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电气工程、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含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防水池(箱)水位监控系统、储油间油箱低位报警及显示示意)、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LED大屏信息发布系统、智能化专网系统、综合布线系统(IPTV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外网/语音)、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广播系统、多功能厅多媒体会议系统、无线对讲系统、UPS电源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五方通话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建筑设备节能控制与管理系统、冷源群控制系统、空气源热泵群控制系统、风冷热泵群控制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建筑能耗监测管理系统)、光伏发电、电梯工程、抗震支架、柴油发电机、变配电、电力监控和能源管理系统、燃气工程、三网合一、市政高压电缆进线,以及室外总体、绿化景观、停车场、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含综合管沟)、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路灯、夜景照明、充电桩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海绵城市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投资服务范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为招标人提供额度不少于人民币0.3亿元资金支持、期限为本项目施工工期(资金支持总额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中的响应承诺为准,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达,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担保项下的所有金额并提前终止合作协议,同时需配合招标人落实项目后续投资事项),中标人的支持资金在本项目竣工备案之前不计收益和利息,招标人不对中标人的资金返还提供除自身信用以外的担保增信措施。 在本项目竣工备案之后,建设单位分五年均等返还中标人支持资金,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计息时间从本项目竣工备案通过之日起次日开始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84143270元,其中暂定金额:0元,勘察费(如有):0元,设计费1773423元(其中含BIM费用0元),预备费:531174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3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合同开工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的工期,竣工日期以人防、消防验收通过日期为准,若因业主原因导致无法开工的,总工期按逾期开工天数相应顺延 。设计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2日历天内完成基础及支护施工图;20日历天内完成基础及支护图审工作;44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五大专业);89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纸设计工作,达到可编制项目预算编制深度(含各种专业的深化设计)。施工工期要求: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桩施工;150日历天内完成支护施工并开挖土方至底板底标高;210日历天内完成至地下室顶板;51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630日历天内完成室内外装饰工程及外架拆除;660日历天内完成室外管线景观工程;69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修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700日历天内完成人防验收、消防检测及验收;71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730天内完成档案归档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若遇验收政策调整,也应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
(1)项目投资须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以及投资资金的相关要求;(2)设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阶段评价时应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设计阶段)建筑。(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4)项目的采购质量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②不低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0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0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仅限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提供资金支持;(3)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规定,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含福州行政区域所辖区、市、县),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
。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9 22:40:00 至 2025-06-26 23:59:59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7-21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连江南路13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411697,传真:/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260798559,传真:/
联系人: 郑先生、许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
联系电话:0591-8364051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