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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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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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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高新区新洲安置房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5-04-29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高新区新洲安置房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闽发改备【2025】A1400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福州高新区新洲安置房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上街镇新洲村;
2.3 计划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 965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2000万元;
2.4 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约56.93亩,包含两个地块,其中GXB-E-38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01300平方米;GXB-E-39地块总建筑面积约377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9000平方米。主要包含安置房、地下室、设备用房及其他基础配套,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主要用于安置新洲村征迁户。
2.5 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2.6 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 工程勘察管理:/。
□ 工程设计管理:/。
□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 工程勘察: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勘察报告提供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 方案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设计;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
☑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审核工作,扩大初步设计(若有),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
☑ 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主体全专业及相应深化设计、人防、节能、绿建、标识标牌、室内精装修工程、智能化、景观、夜景等)等应包含的所有内容、效果图、配合报批、后续阶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服务。
☑ 其他: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基坑设计、日照分析复核等。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核、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施工期造价咨询、造价管理、造价鉴定的全过程服务(不含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类及货物采购预算、过程中设计变更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图纸会审变更测算、标外材料询定价、材料价差审核,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相关设计、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
□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其他:/。
☑ 施工项目管理: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及相关活动进行统筹管理工作,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且应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同时根据招标人的需要,负责统筹智能化建设和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方案与实施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授权为准。
☑ 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勘察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 其他:/。
(二)其他专项咨询
□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1.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实施计划、风险分析、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 程(勘察))甲级。
(4)营业执照(或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需含有与造价咨询相应的经营范围。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应由负责设计咨询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及 (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 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业绩”是指:/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业绩”是指:/ 。
3.5 其他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②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③根据闽建〔2017〕9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 ”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投标人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无固定范本-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30日 9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5 月9日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2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
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电子担保保函;⑤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6月5日 9 时
4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www.fzztb.com)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8.2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可以选择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之一提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咨询服务期限届满28天后失效。如果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有权从履约担保提取相应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交易系统(https://www.fzztb.com)、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地 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 26 层 , | 邮编: 350183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0591-22878805 , | 传真: / |
联 系 人: 谢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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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 18号时代广场1#东区2层 , | 邮编: 350012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0591-87621399-801、0591-87620550 , | 传真: 0591-87620550 |
联 系 人: 林道隽、刘琳君、原丰、韩垚、叶邵伟、陈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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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https://www.fzztb.com | |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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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 |
联系电话: 0591-623383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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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地 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 |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