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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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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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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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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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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晋安湖三创园E1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5-03-07 |
晋安湖三创园E1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晋安湖三创园E1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A040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园开安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园开安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晋安湖三创园E1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双福路东侧。
2.3计划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8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300万元(建安费),设备投资 8000万元,其他投资46700万元。
2.4建设规模:用地面积364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44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910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733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2以上,3.0以下,建筑密度40%以下,绿地率15%以上(含15%),20%以下(含20%),建筑高度50米以下(含50m),其他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主要建筑物面积:12644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工业厂房及厂房配套设施。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
2.6.1 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招标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6.2 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6.3 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2.6.4 安全文明目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禁止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智慧工地(如有);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5129821 元。
2.8招标范围:
(1)设计咨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至交付阶段,竣工备案配合服务不限于竣工图、红线内外不利因素分析图等全过程配合服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含雨污接驳,不含临排设计)、景观工程、基坑支护/边坡设计、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BIM设计、门窗(栏杆)深化、幕墙深化设计、智能化工程、钢结构设计、标识标牌工程、装修工程(含公区、配套用房精装修设计)、建筑方案优化、绿色建筑深化(满足基础级审查要求、不含绿建标识)、工艺设计等其他需要的深化及变更设计;工程概预算编制配合;配合选房制作楼书;不含管道煤气工程设计、变配电站设计、污水处理站设计、市政道路等专项设计。
(2)工程监理: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投资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或监理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且仅能兼任其中一个岗位。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拟派监理负责人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投标人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3 月 10 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年3月15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3 日9 时4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福州市园开安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300路湖塘科创中心15层
电 话:0591-87330513
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电 话:庄惠艳、黄辅豪、林循美、李筱淇、李丽
联系人:0591-8382890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3 层
联系电话:0591-8364044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 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