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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悦湖郡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0102802059
时间:2024.12.26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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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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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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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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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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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榕发悦湖郡景观工程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1]A120181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榕发(连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榕发(连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新址县医院东侧、青塘南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17920㎡(约26.88亩),总建筑面61330.88㎡(其中计容面积44799.85㎡,不计容面积16531.03㎡),容积率2.5.绿地率35.02%,建筑高度≤60m,共计6栋18层高层住宅,总户数441,总车位数502个,景观工程设计面积约1346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为榕发悦湖郡景观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景观硬景(包括不限于铺地、水景、景观小品)、景观软景、景观水电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配套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施工合同约定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程施工范围及材料供应方式。工作界面详见《总承包工程与室外景观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工程规模:500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44078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本项目分为景观展示区及景观大区不同阶段施工,其中景观展示区工期为90个日历天、景观大区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各阶段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如发包人取消分阶段施工计划,则总工期调整为15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 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 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未在管理期限内的;(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27 09:00:002025-01-03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2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1-22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榕发(连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紫薇巷7号,邮编:350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8153301,传真:/

联系人: 郑怡婷、黄梦君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邮编:350012

电子邮箱:/

电话:18950250195,传真:0591-87620550

联系人: 刘琳君、陈鑫、叶邵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1-26123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