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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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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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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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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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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马尾第一中学(高中部分)宿舍楼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11-20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尾第一中学(高中部分)宿舍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榕开发改审批[2024]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马尾第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马尾第一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马尾区文体路1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宿舍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3680.46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98.56m²,地下建筑面积5081.9m²。以上内容最终以相关行政部门审核为准。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马尾第一中学(高中部分)宿舍楼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基本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一程(含绿化景观工程、护坡、挡墙工程)、基坑支护、降水、边坡加固、幕墙、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装配式、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建筑节能、室内灯光照明、夜景灯光、电梯(含装饰)设计、充电桩、管线接入涉及的接驳设计、周边配套道路桥梁(涵)及与市政道路的接驳设计各项专业深化工程等保证学校宿舍一切使用功能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项目及内容,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应用 BIM 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 BIM 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 BIM 场景。 ②施工范围: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围墙、区域划分围墙、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降排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修装饰、幕墙工程、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含电业局实施部分)、发电机、充电桩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建筑节能、抗震支架、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及安装工程(包括护坡、挡墙工程、室外道路、室外地面块料铺装、室外景观、室外绿化种植移植养护、室外照明工程等)、防雷、室外给排水及电气工程、水土保持、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预制构件场地通道加固防护、绿色建筑、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破路、室内灯光、夜景灯光、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含水务、电业局实施部分)、海绵城市专项、交通组织专项、装配式建筑专项、管线接入涉及的接驳工程及周边配套道路、桥梁(涵)及与市政道路的接驳工程(不限定于红线内工程)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施工内容,综合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永久电力工程(含高低压配电房、高低压配电工程)、永久给水工程、广电有线、通信、接驳工程及雨污接驳等永久管线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 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设计及施工到位。海绵城市设计内容需配合景观方案进行设计,满足规划设计指标函及福州市海绵城市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建标准配置到位。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工作,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要求及其他合同文件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发包方招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发包人独立分包的工程等。承包人需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施工范围的所有费用己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49883782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49262328元(含暂定金额5323994元),施工图设计费暂按:62145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3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设计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并提供专项限额设计指标,60天内完成整体施工图审查合格(包括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90天内取得施工许可证,120天内完成各项专项设计(含定牌定样)。②施工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20天内完成桩基施工,220天内完成地下室顶板,420天内完成主体封顶,580天内完成主体落架,700天内完成全部装饰;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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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共同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投标本项目或者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参与投标。
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文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市。
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
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⑤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处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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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1 09:00:00 至 2024-11-27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第一中学
地址:马尾区文体路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681150,传真:/
联系人: 苏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2室,邮编:/
电子邮箱:fjjdzbwb@qq.com
电话:0591-28360898、0591-38872095,传真:/
联系人: 谢斗铖、陈超然、叶立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7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591-8368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