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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路和小汤西路改造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50102802070
时间:2024.11.12 来源:永泰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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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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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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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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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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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云路和小汤西路改造项目(施工)(评定分离)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启动永泰县城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青云路和小汤西路改造)项目的请示(樟建[2024]527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南片区青云路与小汤西路交叉口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造价为820.2847万元,本工程属于交叉口改造项目,位于永泰县城南片区青云路与小汤西路交叉口。其中青云路按城市主干路设计,设计速度40km/h,改造长度约 230m。小汤西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30km/h。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总造价为820.2847万元,本工程属于交叉口改造项目,位于永泰县城南片区青云路与小汤西路交叉口。其中青云路按城 市主干路设计,设计速度 40km/h,改造长度约 230m。小汤西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30km/h。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造价为820.2847万元,本工程属于交叉口改造项目,位于永泰县城南片区青云路与小汤西路交叉口。其中青云路按城 市主干路设计,设计速度 40km/h,改造长度约 230m。小汤西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30km/h。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造价为820.2847万元,本工程属于交叉口改造项目,位于永泰县城南片区青云路与小汤西路交叉口。其中青云路按城 市主干路设计,设计速度 40km/h,改造长度约 230m。小汤西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30km/h。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20284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未按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5)其他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3 09:00:002024-11-19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64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09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1,邮编:3507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2275771,传真:/

联系人: 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6 层(601-615 室)、9 层(903-915 室),邮编:/

电子邮箱:xuhaiyan@cntcitc.com.cn

电话:0595-22098828、13850725512、18046036196,传真:/

联系人: 游连阁、唐高添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冠景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