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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七中学扩建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802047
时间:2024.11.06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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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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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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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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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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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第七中学扩建提升项目(施工)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委榕晋发改基[2024]31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东路79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高中学生食堂体艺综合楼、提升改造高中学生宿舍和教学辅助用房,拟建建筑面积21280平方米,其中新建学生食堂体艺综合楼9000平方米,提升改造学生宿舍 5280平方米,提升改造教学辅助用房7000平方米,手球训练馆跨度31.2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一期:新建建筑包括食堂体艺综合楼。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外立面装饰、消防工程、阅览室、食堂等公共活动区域(不含游泳馆、艺术多功能厅、手球训练馆)装修及设备安装、给排水、建筑电气、周边配套(配电房提升改造等)、边坡支护、室外景观工程等;二期:(1)旧楼建筑包括教学辅助用房一、教学辅助用房二、学生宿舍、教学楼。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旧楼提升改造等;(2)食堂体艺综合楼部分区域装修及设备安装: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游泳馆、艺术多功能厅、手球训练馆等场馆装修及设备安装,外走廊、室外连廊吸声墙面装饰、电梯工程、弱电工程(广播系统、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网络面板、机柜、配线架、LED屏、无线网口、广播扬声器、监控设备、空调工程及配套抗震支架、光伏工程等。
建设内容最终以建设单位审定的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跨跨度27~39米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跨跨度30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316089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8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一期工期为320个日历天 ;二期工期为36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③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7 09:00:002024-11-13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或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02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连江南路13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411697,传真:/

联系人: 滕思佳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59121516,传真:/

联系人: 陈彬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层

联系电话:0591-8364044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