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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革命军事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247
时间:2024.10.31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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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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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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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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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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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革命军事馆(工程总承包)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16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09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用地规模23549.00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9758 平方米,其中主场馆为7300平方米,业务用房等其他附属用房245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革命军事馆主场馆、附属配套用房等建筑主体土建工程,以及室外露天展区、聚会广场、道路及停车场、绿化景观、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福建革命军事馆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任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①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及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水、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暖通、幕墙及门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各专业消防图纸)、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如有)、抗震支架、供配电(包括外线)工程、变配电房工程、永久供水供电、广电有线(如需)、通信(三网合一)(如需)、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综合管网、绿化景观、充电桩工程、标识导视系统、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②施工范围: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非展示区)、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供配电工程、室外总平等。③采购范围:与建设工程相关所有建设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57848925

具体详见另册提供的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39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设计工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时间)起15日历天内完成地基处理、桩基施工图设计及通过桩基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并协助发包人申领桩基先行施工许可。(2)桩基施工图纸审查通过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各专业施工图(包含建筑、结构、幕墙、给排水、暖通空调、强弱电、消防、室外总体等)设计工作。(3)施工图设计完成后15天内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协助发包人申领正式施工许可。工程预算书应于各专业施工图审查完成后30天内提交。(4)施工工期:桩基先行施工许可办理完成后60日历天完成全部桩基工程。正式施工许可证取得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主体结构封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本项目工程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

①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②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务。 ③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31 18:00:002024-11-06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26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经发包人认定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874991,传真:/

联系人: 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话:0591-28059619、15260798559,传真:/

联系人: 郑先生、龚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41号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875935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