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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马尾作业区1#-4#泊位结构加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229
时间:2024.10.09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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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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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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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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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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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

马尾作业区 1#-4#泊位结构加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马尾作业区 1#-4#泊位结构加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马尾作业区 1#-4#泊位结构加固工程项目设计工总承包

项目地点: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马尾作业区。

项目规模:对马尾作业区 1#~4#泊位码头水工结构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提升结安全性。具体内容包括增设灌注桩及横梁,码头斜桩扩大截面,码头磨耗层及护轮坎翻修及现有构件腐蚀破损维修等;修复完善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马尾作业区1#-4#泊位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后续设计服务。具体招标内容和范围如下:

2.2.1    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以及后续施工期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水工建筑物、消防、安全、环保等。施工图设计文件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施工图评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    施工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工程施工与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水工建筑物、消防、安全、环保等。具体详见任务书。

2.3    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施工图评审。

2.4    质量标准:

2.4.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施工图评审。

2.4.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合格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组织的交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3.2.1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资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项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2  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 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 5 年内,以签订合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国内水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业绩)。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须由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5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港口


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在岗职工;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 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 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5.2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在岗职工;

3.5.3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的正式在岗职工;

3.6  企业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等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行政区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近 3 年未发生不利于投标企业的重大诉讼与仲裁。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4091000 秒前登录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04091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人应在招标截至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


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到达、未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且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30 万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ggzyfw.fj.gov.cn 、 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建省港口集团网站(https://www.fjpg.cn/、福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fzport.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 3 号 联系人: 陈工

电话:0591-8368687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支路 16 号恒丰大厦 1801 联系人:林工

 话:13705910291


监督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850671

 

福州市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591-8758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