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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会堂南路(省道203至龙景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8-12-09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区会堂南路(省道203至龙景路)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长发改基【2018】2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长乐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长乐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长乐区航城街道龙津村和龙门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新建段道路长1427m,改建段道路长约100m,道路宽40-55米,双向四车道;工程沿线设置桥梁1座;隧道1座其中山岭隧道左线658米,右线671米,断面207平方米;跨线人行天桥两座;设备用房一座;S203省道改建长度300m;蓬柄满改河长度470m,河宽32m,两岸景观绿化面积2.3万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以及S203省道和龙景路交叉口段改建工程,莲柄港河道改造及河道两岸景观绿化工程等及业主要求的相关工作的施工全过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部工程竣工归档、备案、结算及审核全过程完成的监理;具体以业主提供的图纸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471691876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6477726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73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一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2-10 09:00:00    2018-12-14 17:00:00   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21.204.155.228:25000/)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01-10 09:45: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2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银行保函;③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长乐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  长乐区吴航路180号6楼  ,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28816720  , 传 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306980  , 传 真:  /  
联系人:  李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121.204.155.228:25000/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  长乐区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2楼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