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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榕金城湾小学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2018-12-07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049001

致: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金强(福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城投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榕金城湾小学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仓发改审批[2018]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榕金城湾小学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2.2建设地点位于仓山区花溪中路西侧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621.38平方米,其中地下2层8489.54平方米,A楼-教学楼地上6层9936.59平方米,B楼-综合楼地上5层3195.25平方米。项目按小学24班标准教室配置建设教学楼,并配建实验楼、综合楼、风雨操场等道路与绿化工程小区公共配套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初步方案)

    2.4招标范围:新榕金城湾小学项目共两栋楼,包含A楼-教学楼B楼-综合楼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空调通风、消防、防雷、电梯、人防、厨房设备、二次装修、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智能停车系统、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标识标志系统工程、以及室外广场、绿化、景观、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网、场地土石方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其中,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查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图审机构审查。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空调通风、消防、防雷、电梯、人防、厨房设备、二次装修、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智能停车系统、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标识标志系统工程、以及室外广场、绿化、景观、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网、场地土石方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外幕墙、预制构件生产及安装等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

    2.5计划工期:①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施工图图审机构审查,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图审机构审查。②总工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23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含人防、消防等)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6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受到招标人邀请的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4本招标项目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构件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仅限作为一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商,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具有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具有土建(或建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 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建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指以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内容的成员方)各方中的最低具有施工资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投标人其它主要设计人员以及资格审查的其它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 年1210日至2018 年1214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 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图纸及资料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3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开标会将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

 话:0591-83565120 ,传真: /  ;

联系人:游工/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电话:0591-87538104

联系人:陈小姐、郭先生、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号:1160301001001392580100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E3501040102100049001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备注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8759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