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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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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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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智慧周店乡村安全设施改造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4-09-1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1]YNC[GK]2024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周店乡村安全设施改造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5 09:00:00,更正为:2024-09-29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5 09:00:00,更正为:2024-09-29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4号开标室(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1号开标室(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 ”增加:“注:1、以上所有合同包参数中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的,均允许±2%的偏差。2、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报价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清市融宏路22号
联系方式:0591-85380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霞盛通福花园1号楼
联系方式:0591-8609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虹、卢思婷、蔡雄文
电话:0591-86091117
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