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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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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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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三环路和福泉高速福州连接线清扫保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4-07-1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RZZX[GK]2024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环路和福泉高速福州连接线清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的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中
技术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技术部分评审中有要求提供的相关部分报价信息(如对合同包技术商务偏离投标响应等)的除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商务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商务部分评审中有要求提供的相关部分报价信息(如对合同包技术商务偏离投标响应等)的除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更正为:
技术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技术部分评审中有要求提供的相关部分报价信息(如对合同包技术商务偏离投标响应、成本风险控制情况等)的除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技术项(F2×A2)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商务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商务部分评审中有要求提供的相关部分报价信息(如对合同包技术商务偏离投标响应、成本风险控制情况等)的除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 7.2评标标准”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的“商务部分评分” 中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7.人员荣誉 | 3.0000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获得荣誉情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设区市人民政府(含)以上或者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表彰(表扬)或省级(含)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荣誉表彰(表扬)证书、政府部门对应的官方网站公示截图及网页查询链接、政府部门颁发该荣誉证明的红头文件复印件,时间以荣誉证明的落款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更正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7.人员荣誉 | 3.0000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获得荣誉情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设区市人民政府(含)以上或者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表彰(表扬)或省级(含)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荣誉表彰(表扬)证书、政府部门颁发该荣誉证明的红头文件复印件或政府部门对应的官方网站公示截图及网页查询链接,时间以荣誉证明的落款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
“1.7、投标人须针对所投采购包分别提供①《1-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组成表》、②《1-2道路清扫保洁机械作业组成表》、③《1-3分项经费汇总表》,前述表格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相对应内容,投标人可在表格格式上增加投标人认为需要另行报价的内容,但不得删减或修改原有格式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节点上上传前述3份表格(该3份表格不得体现在技术商务部分,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报价若低于成本价或个别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三十分钟之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测算价格,投标人须自行提前准备。投标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说明或放弃说明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更正为:
“1.7、投标人须针对所投采购包分别提供①《1-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组成表》、②《1-2道路清扫保洁机械作业组成表》、③《1-3分项经费汇总表》,前述表格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相对应内容,投标人可在表格格式上增加投标人认为需要另行报价的内容,但不得删减或修改原有格式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节点上上传前述3份表格,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报价若低于成本价或个别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三十分钟之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测算价格,投标人须自行提前准备。投标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说明或放弃说明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63号
联系方式:0591-83357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
联系方式: 0591-38266061、13075953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万文、郑冰晶、林莹
电话: 0591-38266061、13075953610
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