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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流量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交易项目编号:[350101]ZK[GK]2024004
时间:2024.05.28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ZK[GK]2024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流量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31 10:00:00,更正为:2024-06-13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31 10:00:00,更正为:2024-06-13 09:15:00。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5.整车尺寸:“长度:≤9500mm;宽度:≤2550mm;高度:≤3700mm(投标文件中提供工信部公告参数页作为佐证材料)”

现更正为5.整车尺寸:长度:≤9600mm;宽度:≤2550mm;高度:≤3800mm(投标文件中提供工信部公告参数页作为佐证材料)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现更正为“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F2×A2),满分为55.00分”

现更正为“技术项(F2×A2),满分为58.00分”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项“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47.00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7分;①标注“★”的技术参数(共计2项),有不满足的将视为无效投标;②标注“▲”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10项,合计30分),正偏离不加分;③除标注“★、▲”的技术参数外,其余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项号1-项号34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计34项,合计17,正偏离不加分。

注:投标人须在《技术规格响应表》中逐条逐项列明是否偏离,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委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委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现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49.72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9.72分;①标注“★”的技术参数(共计2项),有不满足的将视为无效投标;②标注“▲”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10项,合计30分),正偏离不加分;③除标注“★、▲”的技术参数外,其余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项号1-项号34每负偏离一项扣0.58分(共计34项,合计19.72,正偏离不加分。注:投标人须在《技术规格响应表》中逐条逐项列明是否偏离,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委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委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项“2.投标产品技术方案”

 项目

 分值

 描述

2、投标产品技术方案

2.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方案进行评分,投标产品技术方案包括:①产品的总体设计②产品特点与优势各部件的性能特点产品应用场景等方面。包含上述全部内容的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各分项中有缺陷或与项目无关或未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

现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2、投标产品技术方案

2.28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方案进行评分,投标产品技术方案包括:①产品的总体设计②产品特点与优势各部件的性能特点产品应用场景等方面。包含上述全部内容的得2.28分,每缺少一项扣0.57分,各分项中有缺陷或与项目无关或未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商务项(F3×A3),满分为15.00分”

现更正为“技术项(F2×A2),满分为12.00分”

7.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商务项“5、交货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的基础上,承诺提前5天交货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五一中路54号

联系方式:0591-87917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0591-2802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冰、李水连、邵璇

电话:0591-28026610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