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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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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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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坂东镇宏琳厝核心保护区提升改造项目(二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4-02-2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4]ZZXM[CS]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坂东镇宏琳厝核心保护区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04 09:30:00,更正为:2024-03-06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3-04 09:30:00,更正为:2024-03-06 09:30:00。
原招标文件: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中的商务部分评分:
业绩 | 1.5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得1.5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现更正为:
业绩 | 1.5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提供一份完整业绩得1.5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满分1.5分) |
原招标文件: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0.00 |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
现更正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6.00 |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中:
7、其他设备
现更正为:
7、其他设备(注:该设备属于工程量清单中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的内容,涉及尺寸(长宽高)、重量、体积的允许±2%的尺寸偏差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坂东镇政府路1号
联系方式:15860342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0591-62623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泽圣
电话:0591-62623605
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