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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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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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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历史风貌区等五个区属公园社会化养护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3-12-20 |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历史风貌区等五个区属公园社会化养护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 2024-01-05 |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历史风貌区等五个区属公园社会化养护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 2024-01-1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2]MZZJ[GK]2023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乌山历史风貌区等五个区属公园社会化养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08 10:00:00,更正为:2024-01-23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1-08 10:00:00,更正为:2024-01-23 10:00:00。
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7.2(2)条中“商务项”中“1.同类业绩”中的“注:①需同时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政府采购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 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获得采购人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修改为:“注:①需同时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政府部门设立的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平台以及采购人官方网站等媒体的城市公园养护、城市景区养护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 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获得采购人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增加:“10、投标人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提供书面承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判定其投标无效。”条款。
事项3: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乌山历史风貌区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山顶
联系方式:0591-87606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系方式:0591-87677863-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秀敏
电话:0591-87677863-803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