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购公告
-
2更正公告
-
3中标(成交)公告
2023-2024年度长乐区政法系统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3-10-2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2]FJSH[CS]202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长乐区政法系统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10-17,更正为:2023-10-2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3 09:30:00,更正为:2023-10-26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0-23 09:30:00,更正为:2023-10-26 14:30:00。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2、(1)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承保政法系统工作人员(以被保险人清单为准)在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患有疾病在保险期间并因该病导致身故,中标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现更正为‘2、(1)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本保单附加承保政法系统正式员工(以被保险人清单为准)在保险期间内罹患疾病,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疾病导致身故,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2、(4)附加住院津贴保险:本保单附加承保政法系统员工在保险期间,因患有疾病或意外住院,中标人按照约定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因团体投保:连续参保两年以上的政法系统员工因高血压、糖尿病等既往病症患者发病就不在视为既往病症患者,享有保险保障项目约定所有索赔权限,连续参保没有达到两年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既往病症患者发病住院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3万元)’现更正为‘2、(4)附加住院津贴保险:本保单附加承保政法系统员工在保险期间,因患有疾病或意外住院,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特别约定:因团体投保,被保险人连续参保两年以上(被保险人提供外主体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单视同为续保)因既往症发病并在保险期间内住院,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③被保险人连续参保没有达到两年因既往病症发病住院最高赔偿限额3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福州市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 666 号新行政中心1号楼 6F
联系方式:13906923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方式:15985794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昂达、王桂香、林瑞宏
电话:15985794671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