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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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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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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永泰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2023—2026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3-07-25 |
永泰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2023—2026年)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3-10-26 |
永泰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2023—2026年)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 2024-06-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5]SZZX[GK]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泰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2023—2026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31 09:30:00,更正为:2023-08-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7-31 09:30:00,更正为:2023-08-08 09:30:00。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价格符合性”中的:“(1)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公厕保洁保洁人员人工费不低于50858 元/人·年,道路保洁驾驶员人工费不低于76720 元/人·年,垃圾转运站场工人工费不低于58908 元/人·年,垃圾外运驾驶员人工费不低于94531元/人·月,上述要求须在投标报价测算表中体现,否则否决其投标。 (2)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公厕保洁保洁人员五险一金不低于8483元/人·年,道路保洁驾驶员五险一金不低于8483 元/人·年,垃圾转运站场工五险一金不低于8483 元/人·年,垃圾外运驾驶员五险一金不低于8483 元/人·年,上述要求须在投标报价测算表中体现,否则否决其投标。”
现更正为:“(1)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公厕保洁保洁人员、垃圾转运站场工人工费不低于42000元/人·年,道路保洁驾驶员、垃圾外运驾驶员人工费不低于62676元/人·年,上述要求须在投标报价测算表中体现,否则否决其投标。 (2)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公厕保洁保洁人员、垃圾转运站场工五险一金不低于12978元/人·年,道路保洁驾驶员、垃圾外运驾驶员五险一金不低于19367元/人·年,上述要求须在投标报价测算表中体现,否则否决其投标。”
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中的:“(1)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公厕保洁保洁人员人工费不低于50858元/人·年,道路保洁驾驶员人工费不低于76720元/人·年,垃圾转运站场工人工费不低于58908元/人·年,垃圾外运驾驶员人工费不低于94531元/人·月,上述要求须在投标报价测算表中体现,否则否决其投标。 (2)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公厕保洁保洁人员五险一金不低于8483元/人·年,道路保洁驾驶员五险一金不低于8483元/人·年,垃圾转运站场工五险一金不低于8483元/人·年,垃圾外运驾驶员五险一金不低于8483元/人·年,上述要求须在投标报价测算表中体现,否则否决其投标。 ”
现更正为:“(1)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公厕保洁保洁人员、垃圾转运站场工人工费不低于42000元/人·年,道路保洁驾驶员、垃圾外运驾驶员人工费不低于62676元/人·年,上述要求须在投标报价测算表中体现,否则否决其投标。(2)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公厕保洁保洁人员、垃圾转运站场工五险一金不低于12978元/人·年,道路保洁驾驶员、垃圾外运驾驶员五险一金不低于19367元/人·年,上述要求须在投标报价测算表中体现,否则否决其投标。”
事项3:本项目附件“分项报价表(表1)”中的“垃圾转运站运营及垃圾外运”分项备注栏增加“转运里程暂按45公里/天计算”
事项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1.1.2机械作业配置-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及环卫设施一览表”的“三级道路(12小时保洁)道路清扫作业”配置的电动三轮保洁车数量更正为25辆。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87—1南城办公区20楼
联系方式:18059125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二层C211
联系方式:15260798559、059128059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奕好
电话:15260798559、059128059619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