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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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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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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清市第五医院机房存储扩容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3-07-2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1]JD[GK]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机房存储扩容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原条款: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现更正为: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
原条款:加分项(F4×A4)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
现更正为:加分项(F4×A4)
项目: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值:6.8,描述: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招标公告“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原条款: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现更正为: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
地址:福清市高镇西江路1号
联系方式:0591-62839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翡翠园石竹街20号
联系方式:17305052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话:17305052367
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