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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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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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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妇幼保健服务检验科外送第三方检验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3-06-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3]HSXM[CS]202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妇幼保健服务检验科外送第三方检验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6-28,更正为:2023-06-3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03 09:30:00,更正为:2023-07-06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03 09:30:00,更正为:2023-07-06 09:30:00。
更正事项1:
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一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中新增以下条款:
7、报价要求:
7.1送检项目预估数量及单价最高限价
序号 | 送检项目 | 采购数量 | 每人(对)单价最高限价 |
1 | 妇幼保健服务(婚检) | 1033(对) | 55.17元 |
2 | 妇幼保健服务(孕检) | 330(对) | 109.12元 |
3 | 健康检查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 30000(人) | 36.90元 |
7.2上表“采购数量”是根据往年采购数量和相关数据计算的暂估数,结算应以实际发生的送检数量(人/对)为准。
7.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表所列“每人(对)单价最高限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7.4供应商应根据以上第7.1、7.3条的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格式应根据以上第7.1条内容逐项罗列)。供应商未提供分项报价表的或投标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5供应商的报价包含配送费、物流费、税费、售后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8、最终报价要求:参与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提交最终报价时,同时提交一份最终报价的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格式应根据以上第7.1条内容逐项罗列)。分项报价表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后作为附件,扫描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的,或在最终报价时未同时提供最终报价分项报价表的,或最终报价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公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变更。以上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更正公告内容有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各潜在供应商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台江区河下街83号
联系方式:0591-83218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丹萍、黄炜、林鹭
电话:0591-83666679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