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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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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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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第二届“丝路”国际青少年摄影、短视频大赛其他文化艺术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3-05-1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FJMTZB[CS]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二届“丝路”国际青少年摄影、短视频大赛其他文化艺术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23 09:00:00,更正为:2023-05-25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5-23 09:00:00,更正为:2023-05-25 09:00:00。
1、原磋商文件商务部分评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3、经验 | 3.00 | 供应商承诺从接到采购人通知到响应采购人时间长短进行评分,响应时间<0.5小时的得3分,0.5小时≦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2分,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3、经验 | 3.00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执行过的 海(境)外交流活动类似经验,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中标(成交)公告网址打印页(附网址)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及项目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或者提供材料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 |
3 | ★ | 交货条件 | 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颁奖典礼结束后成交人将项目执行过程中有关材料等交付采购人进行验收。若验收内容在采购合同签定时有调整更改,以采购合同明确的验收规定为准。 2、期次2,说明:成交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提交所有验收材料给采购人审查,采购人保留聘请第三方参与审计的权利。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颁奖典礼结束后供应商提供已完成服务部分验收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提交全部验收材料,甲方保留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参与审计的权利。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尾款。若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1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其他商务要求:
★7、第3期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提交全部验收材料,甲方保留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参与审计的权利。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后的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尾款。若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10%。(第3期支付方式以此为准)
更正为: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 |
3 | ★ | 交货条件 | 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颁奖典礼结束后成交人将项目执行过程中有关材料等交付采购人申请第二笔款项。成交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提交所有验收材料给采购人审查,采购人保留聘请第三方参与审计的权利。若验收内容在采购合同签定时有调整更改,以采购合同明确的验收规定为准。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颁奖典礼结束后供应商提供已完成服务部分有关材料给甲方申请第二笔款项,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提交全部验收材料,甲方保留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参与审计的权利。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若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1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其他商务要求:
★7、第3期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向甲方提交全部验收材料,甲方保留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参与审计的权利。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若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1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尾款。(第3期支付方式以此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91-83539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闽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化工路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3#楼5层25办公
联系方式:18005913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
电话:18005913186
福建闽投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