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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绿化管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交易项目编号:[350121]FCZB[GK]2022004
时间:2023.02.25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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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1]FCZB[GK]2022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绿化管养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问题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2-27 09:30:00,更正为:2023-03-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2-27 09:30:00,更正为:2023-03-15 09:30:00。

  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

其他:

描述

因福建省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未设置编制分项报价的节点,各投标人须在价格扣除节点上传分项报价表,根据投标报价的内容,要求报出各种养护内容的综合单价,本项目相同项目相同养护等级的单价必须相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15.00%

本项目无价格扣除,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未设置上传分项报价表的节点,各投标人须在本价格扣除节点上传分项报价表,根据投标报价的内容,要求报出各种养护内容的综合单价,本项目相同项目相同养护等级的单价必须相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 原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

7

其他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1)中标人在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一年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取时间应在签订合同时,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的期限为:按考核要求每季度支付。

”更正为“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

说明:1)中标人在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一年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取时间应在签订合同时,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的期限为:按考核要求每季度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荆溪村徐家村236号

联系方式:0591-22612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福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191号通联大楼第七层7-1

联系方式:0591-87328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采招标经办

电话:0591-87328889

福建福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