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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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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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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大楼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2-12-23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大楼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3-02-0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5]XRD[GK]2022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大楼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2-06 09:30:00,更正为:2023-02-2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2-06 09:30:00,更正为:2023-02-21 09:30:00。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保安工作及人员要求如下:“★1.由中标人自行安排派遣保安人员每日必要的核酸检测,保证核酸检测结果不超48小时,并且每日提交核酸检测结果报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备案,因未按要求上报核酸检测结果,期间保安人员阳性,导致采购人单位封禁的,发生的一切责任均有中标人承担。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并且保证4小时一换新口罩,除正常进食、喝水情况外,不得随意摘下口罩,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情况,均有中标人无条件承担。
2.门卫在岗保安人员应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等;勤换衣服,衣服不得散发出异味。(评审项4)”
更正为:“1.目前新冠病毒感染情况依然存在,大范围集中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也依然存在,为保证人身安全以及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投标人应加强疫情防控意识,采取必要措施,配备相应的具有防疫经验或有获得相应荣誉的工作人员,能为采购人提供疫情防控有效建议。2.门卫在岗保安人员应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等;勤换衣服,衣服不得散发出异味。(评审项4)”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
联系方式:0591-38136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联系方式:0591-87581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妹、郑晓丽
电话:0591-87581720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