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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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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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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3)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5)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采购包1。(7)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8)其他政策:无。
事项2: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中(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生殖中心管理软件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2-11-04 |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生殖中心管理软件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0]HHPM[GK]2022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生殖中心管理软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3)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采购包1。(5)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6)其他政策:无。
更正为: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在技术或商务评审时,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 |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的要求。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或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
更正为: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在技术或商务评审时,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 |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
未提供有效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于《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后另页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否则投标无效。】 |
未提供有效的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政府强制类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后另页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注:品目清单按最新调整的为准,投标人需在品目清单所在复印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 |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的要求。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或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
事项3: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中7.2评标标准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更正为: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04 | 本次所投产品中属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所投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否则不享受加分。注:品目清单按最新调整的为准,投标人需在品目清单所在复印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 |
事项4: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中标人完成系统软硬件安装、开发、调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 |
2 | 40 | 系统软硬件正常试运行一个月,并经过初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
3 | 20 | 系统试运行三个月,并通过终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 |
4 | 10 | 待项目验收合格,系统维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更正为: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中标人完成系统软硬件安装、开发、调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 |
2 | 40 | 系统软硬件正常试运行一个月,并经过初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
3 | 20 | 系统试运行三个月,并通过终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 |
4 | 10 | 待项目验收合格,试运行两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路77号
联系方式:09162158163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联系方式:0591-83053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璨
电 话:09162158163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