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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补配新标准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FXZB[GK]2022009
时间:2022.09.05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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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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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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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补配新标准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0]FXZB[GK]2022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补配新标准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和服务要求中“1、提供238套符合公安部《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1部分 技术要求》(GA/T 1466.1-929)和《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2部分 安全监控组件技术规范》(GA/T 1466.2-929)两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终端类别为增强受控终端(多模/双系统)。(终端设备须通过有资质检测机构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修改为“1、提供238套符合公安部《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1部分 技术要求》(GA/T 1466.1-2018)和《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2部分 安全监控组件技术规范》(GA/T 1466.2-2018)两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终端类别为增强受控终端(多模/双系统)。(终端设备须通过有资质检测机构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和服务要求中“2、必须通过福建省公安厅的适配,并且在福建省公安厅发布的最新的《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适配清单》中。”修改为“2、通过福建省公安厅的适配,在福建省公安厅发布的最新的《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适配清单》中;或通过公安部的适配,在《公安部检测中心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及安全监控组件新增检测合格目录》(截止到 2022 年 7 月 24 日)中。”

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和服务要求中“3.4、屏幕尺寸≥6.7英寸,分辨率≥2600×1200,多点触控触摸屏。3.6、前置摄像头数量≥2,最高像素≥3200万。3.7、后置摄像头数量≥4,最高像素≥6400万。3.11、充电:支持快速充电,功率≥60W。”修改为“3.4、屏幕尺寸≥6.5英寸,分辨率≥2600×1200,多点触控触摸屏。3.6、前置摄像头数量≥1。3.7、后置摄像头数量≥3。3.11、充电:支持快速充电,功率≥40W。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2-09-12 09:00”修改为“2022-09-21 09:00”

更正日期:2022年9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地   址:福州市朝阳路30号

   联系方式:0591-83416110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方兴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联系方式:0591-87278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冰

   电   话:0591-83416110

 

 

  福建方兴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