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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11]HZZB[GK]2022020
时间:2022.07.08 来源:晋安区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11]HZZB[GK]2022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评标方法和标准②技术项(F2×A2)

1、投标响应情况

44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审,完全响应的得44分,带“★”参数为不允许偏离,偏离一项视为无效投标,其余参数每负偏离或未响应的一项扣1.76分(共25项),正偏离不加分。

4、理赔预付比例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预付比例承诺,在损失金额确定、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根据确定损失金额的预付比例的大小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分:承诺预付比例≤60%的不得分;60%<承诺预付比例≤79%的得1分;79%<承诺预付比例≤99%的得2分;9%<承诺预付比例≤100%的得3分;投标人承诺的理赔预付制度的内容应说明理赔预付的条件和理赔预付的金额。需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1、投标响应情况

44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承诺情况进行评审,完全响应的得44分,带“★”参数为不允许偏离,偏离一项视为无效投标,其余参数项1-16每负偏离或未响应的一项扣2.5分(共16项),项17-18每负偏离或未响应的一项扣2分(共2项),正偏离不加分。

4、理赔预付比例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预付比例承诺,在损失金额确定、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根据确定损失金额的预付比例的大小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分:承诺预付比例≤60%的不得分;60%<承诺预付比例≤79%的得1分;79%<承诺预付比例≤99%的得2分;99%<承诺预付比例≤100%的得3分;投标人承诺的理赔预付制度的内容应说明理赔预付的条件和理赔预付的金额。需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

原内容

更正为

(项2)1.招标认定的影响车辆保费、理赔的因素有:被保险车辆的车型、注册时间、购置价格、座位(载重量)、连续投保的年数、过往年度出险次数以及各险种投保的金额。各投标人在不违反行业规范的前提下给出一个固定系数,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认定的影响车辆保费、理赔的因素和各自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条款和政策,说明各险种保费的计算方法、优惠政策和具体的出险、理赔、服务措施。

1.招标认定的影响车辆保费、理赔的因素有:被保险车辆的车型、注册时间、购置价格、座位(载重量)、连续投保的年数、过往年度出险次数以及各险种投保的金额。各投标人在不违反行业规范的前提下给出一个固定系数,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认定的影响车辆保费、理赔的因素和各自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条款和政策,说明各险种保费的计算方法、优惠政策和具体的出险、理赔、服务措施。

(项3)2.所有参保车型优惠后的年保费为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NCD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是根据车险平台追溯投保车辆的连续投保情况和出险情况,根据连续投保年数和连续投保期间总结案次数,确定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由各投标人针对本次晋安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采购项目所有参保车辆给出一个针对年保费的统一自主定价系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除外),并以此计算保费,承担投保单位公务车辆的保险责任。

2.所有参保车型优惠后的年保费为基准保费×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NCD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是根据车险平台追溯投保车辆的连续投保情况和出险情况,根据连续投保年数和连续投保期间总结案次数,确定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由各投标人针对本次晋安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采购项目所有参保车辆给出一个针对年保费的统一自主定价系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除外),并以此计算保费,承担投保单位公务车辆的保险责任。

(项8)7.为确保查勘效率,能够第一时间到位处理现场事故,投标公司承诺在福州市区配备20部以上(含20部)自有现场查勘车,须提供相关证明、车辆清单和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7.为确保查勘效率,能够第一时间到位处理现场事故,投标公司承诺在福州市区配备20部以上(含20部)自有现场查勘车,须提供相关证明、车辆清单和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项9)8. 中标人在保险责任期内,从第二季度开始必须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内将上一季度所承保的有关保费资料统计提交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管处,以便于下一年度招标使用,统计资料包括投保的具体单位、承保车辆数、保费总额、已决赔案数及理赔金额等,并要求加盖中标人公章,并在承保年度结束后将本承保年度的承保车辆总数、承保总金额和理赔总金额的统计数据报送至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管处。要求统计资料必须由专门机构专人统计,统计数据不得超出晋安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晋安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有行政职能的经济组织和下属编制单列单位)的涵盖范围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未提交统计资料。

8. 中标人在保险责任期内,从第二季度开始必须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内将上一季度所承保的有关保费资料统计提交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管处,以便于下一年度招标使用,统计资料包括投保的具体单位、承保车辆数、保费总额、已决赔案数及理赔金额等,并要求加盖中标人公章,并在承保年度结束后将本承保年度的承保车辆总数、承保总金额和理赔总金额的统计数据报送至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管处。要求统计资料必须由专门机构专人统计,统计数据不得超出晋安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晋安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有行政职能的经济组织和下属编制单列单位)的涵盖范围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未提交统计资料。

(项14)13.投保单位根据承保单位测算出的保费,以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险凭证和正式发票后,应及时将各投保单位的保单和汇总明细表送区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备。  

13.投保单位根据承保单位测算出的保费,以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险凭证和正式发票后,应及时将各投保单位的保单和汇总明细表送区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备。  

(项15)14.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必须切实可行,不得有模凌两可的说法。

14.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必须切实可行,不得有模凌两可的说法。

(项20)19. 投标人在全省10个区市(含平潭综合试验区)均设有正式服务团队,提供表格应包括团队的名 称、人员构成、联系人、联系电话。团队配备整套的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

19. 投标人在全省10个区市(含平潭综合试验区)均设有正式服务团队,提供表格应包括团队的名 称、人员构成、联系人、联系电话。团队配备整套的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以实际保额支付,中标人须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更正为: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以合同要求为准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以实际保额支付,中标人须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若后期有调整以合同要求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7-22  08:30(北京时间)

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7-26  08:30(北京时间)

(五)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    

   联系方式:18305941751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2号厂房5层510A      

   联系方式:0591-38165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燕婷

   电   话:0591-38165630

福建华真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