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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公安局历史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25]THZB[GK]2021002
时间:2022.05.23 来源:永泰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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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永泰县公安局历史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5]THZB[GK]202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永泰县公安局历史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5.12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接采购人通知,对特定资格条件部分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事项1:特定资格要求



1、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 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 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的复印件证明材料。2、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 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9]13号)第六条规定,福建省外的资 质企业还应同时提供由福建省保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须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1、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 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且资质类别为档案数字化。2、福建省外乙级资 质企业的须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甲级资 质单位的只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甲级资 质证书即可。(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年第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乙级资 质单位拟在注 册地的省 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 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第十八条规定“申请甲级资 质的,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乙级资 质的,应当向注 册地的省 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供证书清晰复印件)

事项2: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2022年06月07日
事项3: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顺延至2022年06月13日上午1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05.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公安局         

   地   址:永泰县城峰镇银场98号    

   联系方式:15980154764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16幢2梯1103室      

   联系方式:18750305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玲丹

   电   话:15980154764

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