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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峡国际(福州)渔业周渔业品牌展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2-05-16 |
中国海峡国际(福州)渔业周渔业品 牌展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0]FJJF[CS]2022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中国海峡国际(福州)渔业周渔业品 牌展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2.1、关于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 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资格承诺函”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 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 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 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 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 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2.2、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该补充附件“资格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 应 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1.供 应 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2.供 应 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采购人有权在签 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 应 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 应 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 应 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15060040462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91-87587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菲晓
电 话:15060040462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