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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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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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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公寓床等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2-04-18 |
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公寓床等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2-04-20 |
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公寓床等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 号:[350122]FJRHZB[GK]20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公寓床等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及补充内容
事项1: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增加“3、本次项目货物具体数量:上下床268套,上床下桌134套,床梯268套,公寓椅402把。”
事项2: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其他事项 2、其他:中增加
“样品规定:
(1)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送达招标公司指 定样品存放地点并安装完毕,逾期不予受理。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在上面应贴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货物名 称,样品和包装均不得标明投标人名 称、货物品 牌及生产厂家,如有请自行遮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作出对其不利的评判。
(2)样品内容及要求:白橡木小样(尺寸:长80mm*宽60mm*高300mm),1块。
(3)样品予以佐证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按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人样品须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须于评标结束由招标代 理机构再作通知。投标人接到退还通知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理,如通知当日未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若中标人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向中标人进行索赔或将暂停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
(6)评标时,可对样品进行现场破坏性检验,由此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仅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若本项目招标需复议等,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
事项3: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顺延至2022年05月05日9:3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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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连江县江南镇金凤南路19号
联系方式:15695907718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0591-22851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景华
电 话:15695907718
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