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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管公园(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五湖公园)保安社会化服务公开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 2022-01-18 |
晋安区管公园(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五湖公园)保安社会化服务公开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名 称:晋安区管公园(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五湖公园)保安社会化服务公开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350111]FJGC[GK]202103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二、原公告名 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本次澄清日期:2022年1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 称:晋安区管公园(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五湖公园)保安社会化服务公开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fujian.gov.cn)
三、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②技术项“9.人员配置1”规定“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保安队长具有二级保安员职业资 格证书的得1分……”、“10.人员配置2”规定“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保安员中,有获取二级保安员职业资 格证书的,每提供3名得1分,满分3分。……”,鉴于一级保安员职业资格高于二级保安员职业资格,在评标过程中,若投标人针对此条款提供了高于二级保安员职业资格的,也视为满足该项要求。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规定“(1)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 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鉴于上述澄清的内容不属于对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且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予延长。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 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
地 址:晋安区鹤林路57号晋安区体育馆4楼
联系方式:0591-83625013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