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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林业局关于闽清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24]HSXM[GK]2021013
时间:2022.01.12 来源:闽清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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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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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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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闽清县林业局关于闽清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4]HSXM[GK]2021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闽清县林业局关于闽清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2条第(3)项第②点“技术项”中的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A7.拟投入的设备配置情况

3

A7.2在满足招标文件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上,投标人每多投入一台外业调查车辆(四轮汽车)的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序号①-序号③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不能满足要求的单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如下:①提供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②车辆实物图片,须体现车牌号。③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

3

A7.3在满足招标文件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上,投标人每多投入五台外业调查仪(如平板电脑、GPS)的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3

A7.4在满足招标文件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上,投标人能多投入一台具备测量功能的无人机的得1分,若该测量功能无人机平面定位精度能达到厘米级范围内的得3分,否则本项仅得1分。投标人同时提供序号①-序号②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不能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如下:①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②设备平面定位精度的相关证明。

现更改为: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A7.拟投入的设备配置情况

3

A7.2在满足招标文件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上,投标人每多投入一台外业调查车辆(四轮汽车)的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序号①-序号③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不能满足要求的单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如下:①提供属于投标人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②车辆实物图片,须体现车牌号。③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若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 标后15天将自行承诺提供的车辆数量配备到位并投入使用,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投标人承诺投入设备的数量应明确,承诺函格式自拟。

3

A7.3在满足招标文件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上,投标人每多投入五台外业调查仪(如平板电脑、GPS)的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若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 标后15天内将自行承诺提供的外业调查车辆数量配备到位并投入使用,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投标人承诺投入设备的数量应明确,承诺函格式自拟。

3

A7.4在满足招标文件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上,投标人能多投入一台具备测量功能的无人机的得1分,若该测量功能无人机平面定位精度能达到厘米级范围内的得3分,否则本项仅得1分。投标人同时提供序号①-序号②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不能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如下:①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②设备平面定位精度的相关证明。若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 标后15天将自行承诺提供的无人机数量配备到位并投入使用,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投标人承诺投入设备的数量应明确,承诺函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3点“设备要求”中新增以下内容:

3.4若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3.1、3.2及3.3条款中所需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 标后15天内将上述所有车辆及设备配备到位并投入使用,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承诺函格式自拟。

3.5若投标人无法按3.1、3.2及3.3条款要求提供所需车辆和设备证明材料的,也没有按3.4条款要求提供设备车辆配置情况承诺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原招标公告第五点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1-26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现更改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1-28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余内容不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公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变更。以上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次更正公告内容有针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各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闽清县林业局

   址:闽清县梅城镇西大路534号

联系方式:0591-62308813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0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鹭、何丹萍

电   话:0591-83666679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