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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解放大桥安装超载监控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zz[GK]2021001-2
时间:2022.01.12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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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解放大桥安装超载监控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0]zz[GK]2021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解放大桥安装超载监控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补充采购文件中特定条件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更正为: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描述:对“1.1成 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说明:投标人尚未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按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 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   址:西二环南路111号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3楼    

   联系方式:83808055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18046072902、87319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鸿群

   电   话:83808055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