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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LI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HK[GK]2021008-1
时间:2022.01.07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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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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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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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LI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0]HK[GK]20210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LI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关于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证明材料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增加内容为: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  立 年 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 立 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若投标人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1.2成 立 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 立 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 立 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 立 年 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财务状况报告要求提供的材料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湖湾路2号    

   联系方式:0591-62627217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恒康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 计创意园B区401      

   联系方式:0591-8757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洁宜

   电   话:0591-62627217

 

   福建恒康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