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购公告
-
2更正公告
-
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1 | 2021-08-09 |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1-08-12 |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4]FZZHZX[GK]2021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保安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项F3.4形象岗标兵- 根据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形象岗标兵情况进行评分:①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②是退伍军人的得1分(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或转业证复印件);③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标兵”标准或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优秀士兵标兵表彰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注:投标人在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交凭证。(注:未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缴交凭证复印件的,视为材料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本项配备人员不得与F3.2、F3.3人员重复。)更正为:F3.4形象岗标兵-根据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形象岗标兵情况进行评分:①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②是退伍军人的得1分(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或转业证复印件);③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标兵”标准或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优秀士兵标兵表彰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注:投标人在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注:未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材料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本项配备人员不得与F3.2、F3.3人员重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8-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仓山区首山路19号仓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950361988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A01室
联系方式:0591-83308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必捷
电 话:13950361988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