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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设备检定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2]ZXFZ[TP]2021003
时间:2021.06.24 来源:鼓楼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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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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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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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设备检定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2]ZXFZ[TP]2021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设备检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21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原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6.2特定条件及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项号1特定资格条件中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 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 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 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 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 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设备检定服务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内容。

2、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3.1.1中的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无。更正为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3%)价扣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 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 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供应 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5、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相关规定,上述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其他要求部分增加“3、清单中参数要求为检定标准的,成交供应 商应出具检定证书,若成交供应 商无法出具检定证书,允许成交供应 商将检定部分分包给(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的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 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成交供应 商应对任何分包人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连带责任。不因分包免除成交供应 商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供应 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将本项目检定部分进行分包的,须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内容。 

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延长至2021年7月1日23:59(北京时间)   

5、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7月2日15:00(北京时间)

6、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鼓楼区湖景路28号    

   联系方式:马可/0591-87712817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王凯霞、林继翔/0591-87616211转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可

   电   话:马可/0591-8771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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