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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屋面太阳能集热系统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24]HRHJ[GK]2021002
时间:2021.05.31 来源:闽清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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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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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屋面太阳能集热系统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4]HRHJ[GK]202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屋面太阳能集热系统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内容缺漏、内容修正
    更正内容:
 

(一)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补充说明:

1、项号1:(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2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项号2:不允许活页装钉。

3、项目6:(3)其他:投标人的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胶装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项号8:(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a.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 b.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c.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d.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5、项号13: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 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1)19.1关于投标报价 19.1.1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合同包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 但若投标人的投标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使得其投标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1.2开标后,如个别供 应 商开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 应 商报价的,根据系统自动预警提示,评标时,评委会将会对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般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以便出现上述情形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9.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9.2.1法定条件中“信用记录查询”的补充说明: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查询审查: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发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取消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需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相关文件要求的条款,投标人无需再提供。”。 19.2.2本项目未经过进 口产品论证,采购的货物为国内产品,不接受进 口产品投标。 19.2.3 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 以下为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 (1)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号19.1条款规定的。(2)投标文件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19.519.6条款规定的。 (3)出现“评标方法和标准”无效投标规定的。 (4)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无效投标规定的。 (5)出现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无效投标规定的。 (6)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 (7)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无效投标规定的。 (8)出现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无效规定的。(9)明显不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10)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无效响应。 (1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在相关内容项的项下提供,属投标人资格部分的未在要求项的项下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属评分部分的未在要求项的项下提供的视为该项不得分。 19.3质疑与投诉 19.3.1质疑 19.3.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十条规定,供 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 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9.3.1.2供 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9.3.1.2供 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有效时间详见招标文件15.419.3.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项目部;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629216319.3.2投诉 19.3.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 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二十条规定,“供 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19.3.3投标人依法提出质疑的时间以19.3.1为准。 19.4投标人得分查询: 19.4.1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将经本单位盖章授权查询本公司评审得分与排序的文件传真至059186292135,文件应注明查询项目名 称、编号、查询结果接收渠道(邮箱或手机)。未中标的投标人也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至本公司领取《落标通知书》知悉本公司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9.5招标代 理服务费 19.5.1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纳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 按1.5%收取); 19.5.2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南门支行 ; 帐 号: 591906674410901 19.6投标供 应商若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9.7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纸质投标文件若厚度超过8cm,可分册提供,但需注明册号 。 19.8“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可无需再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取消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户银行许可证要求的条款,投标人可无需再提供。 19.9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9.10现场演示、测试规定: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需现场演示、测试的产品送到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指 定的地点。 (2)要求提供的现场演示、测试产品:智能控制箱。 演示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演示时间每家不超过10分钟。 (3)投标人现场演示、测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应自备,采购代 理机构只提供适当的硬件条件(如现场演示、测试的场所、带有电源的插头)(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现场演示、测试的产品封存保留并作为合同执行和验收的标准。中标人若所提供实物与现场演示、测试的产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或将暂停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现场演示、测试的产品相符的货物。 (5)本项目如需复核,评标委员会将不再针对演示、测试内容进行审核。 (6)采购人不得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再次对封存的产品进行演示、测试,并以演示、测试结果作为是否签订合同的依据。

(二)对“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②技术项”进行更正:

1、原“F2.2: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际规模施工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项目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部分具有项目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不够完整、不够合理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更正为F2.2:投标人所投平板太阳能集热器保温层工艺:侧翼采用聚氨酯保温,厚度25mm;底部采用≥30K的耐高温防水聚酯棉技术得3分,(满分3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原“F2.4:投标人所投平板太阳能集热器边框技术采用无铆接一体成形铝合金边框加侧边聚氨酯发泡工艺技术得3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A5 投标人所投平板太阳能集热器保温层工艺:侧翼采用聚氨酯保温,厚度25mm;底部采用≥30K的耐高温防水聚酯棉技术得3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F2.4:投标人所投平板太阳能集热器边框技术采用无铆接一体成形铝合金边框加侧边聚氨酯发泡工艺技术得3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5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62号    

   联系方式:13850130555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217号君临盛世茶亭地块六商业综合楼5层12店面(福商楼五楼)      

   联系方式:0591-86292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3850130555

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