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购公告
-
2更正公告
-
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1-05-26 |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1-05-31 |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0]ZRG[CS]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5-24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接采购人通知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二)技术部分评分PT,
1.技术性能 | 30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 进行评议,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未以“★”标示的内容每负偏离一项扣0.7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
3.1.人员配备情况 | 1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需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及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 |
3.4.人员配备情况 | 2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的得1分;获得过食品、微生物或检验类国家级科学进步奖项的得1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6.2资质能力 | 3 | 根据投标人获得的CMA资质认定,按照《农业部2021年例行监测(风险监测)项目》参数规定的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根据资质比例进行评价:(1)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5%得3分。(2)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3%得2分。(3)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0%得1分。需提供CATL资质 证书、检验项目自查表(附件1)及承诺书。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如成交人提供虚假承诺,取消成交供 应商的成交资格。) |
更正为:
1.技术性能 | 29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 进行评议,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9分;未以“★”标示的内容每负偏离一项扣0.72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
3.1.人员配备情况 | 2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得2分。需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国务院特殊津贴证明文件及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 |
3.4.人员配备情况 | 3 | 投标人拟投入本合同包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在此基础上,满足以下2项的得3分:1、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2、获得过食品、微生物或检验类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 注:需提供上述专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凭据复印件(离退休人员不计),以上证书需由政府部门颁发并盖章,否则不得分。 | |
6.2资质能力 | 3 | 根据投标人获得的CMA资质认定,按照《农业部2021年例行监测(风险监测)项目》参数规定的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根据资质比例进行评价:(1)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5%得3分。(2)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3%得2分。(3)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0%得1分。需提供CMA资质 证书、检验项目自查表(附件1)及承诺书。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如成交人提供虚假承诺,取消成交供 应商的成交资格。) |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二)技术部分评分PT,“3.2.人员配备情况:食品检验检测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需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及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该评分项内容。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二)商务部分评分PB,
1.综合实力 | 3 | 投标人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得1分;获得省 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得1分;获得省 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更正为:
1.综合实力 | 3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获得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得1分;获得过省 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得1分;获得过省 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一、采购标的“5、本项目的投标折扣范围为:9折≤投标折扣≤10折,投标人的报价不在投标折扣范围内的为无效报价。”本条款删除。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3.检测方法,表3 蔬菜(含食用菌)、水果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限用农药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 常规农药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乐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氯菊酯(异构体之和)、醚菊酯、虫酰肼、吡唑醚菌酯; | GB 23200.8—2016或 GB/T 20769—2008或 GB 23200.113—2018
|
更正为:
限用农药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 常规农药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乐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氯菊酯(异构体之和)、醚菊酯、虫酰肼、吡唑醚菌酯; | GB 23200.8—2016或 GB/T 20769—2008或 GB 23200.113—2018或GB/T 20770-2008或 GB 23200.110-2018 |
6.表5 禽蛋产品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食品动物中不可使用药物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 产蛋期禁用药物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 | 禽蛋和禽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及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操作细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
产蛋期禁用药物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砜霉素); 禁用药物氯霉素。 | 《禽蛋和禽肉中酰胺醇类药物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
更正为:
食品动物中不可使用药物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 产蛋期禁用药物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 | 禽蛋和禽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及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操作细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或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0366-2006 或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动物源性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366-2006 或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 质谱法 GB/T 21312-2007 或动物性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25号公告-14-2008 |
产蛋期禁用药物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砜霉素); 禁用药物氯霉素。 | 《禽蛋和禽肉中酰胺醇类药物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或鸡蛋中氟苯尼考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DB22/T 2044-2014 或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1865-2016 或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56-2006 或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GB/T 22338-2008 或动物源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781号公告-2-2006 或动物源食品中氯霉素残留检测 气相色谱法 农业部1025号公告-21-2008 |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3.检测方法,
(3)猪尿样品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见表6。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 农业部1025号公告-11-2008 或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
更正为: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 农业部1025号公告-11-2008 或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2286-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1313-2007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 动物组织及动物尿液中莱克多巴胺残留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农业部958号公告-4-2007 |
8.四、其他事项,“附件1:CATL项目自查表”更正为:“附件1:CMA项目自查表”。
9.原采购公告,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5-24 17:35至2021-05-31 23: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更正为:
“时间:2021-05-24 17:35至2021-06-03 23: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10.原采购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06-04 09:00(北京时间)”
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1-06-10 09:00(北京时间)”
11.原采购公告,六、开启“时间:2021-06-04 09:00(北京时间)”
更正为:
“时间:2021-06-10 09: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05-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6号楼7层
联系方式:0591-83363519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15A、15B之二
联系方式:13615015161(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D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先生
电 话:0591-83363519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