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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2021~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购买外伤医疗费用结算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1-04-23 |
福州市2021~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购买外伤医疗费用结算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0]FJYZ[GK]202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州市2021~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购买外伤医疗费用结算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包1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内容
3、保费(服务费)设定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人均缴纳的保费按照上一年度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被保险人人均实际支出费用的X%为标准确定,即当年度保费=上一年度人均实际支出费用×X%(含截止至当年度3月31日已支付既往年度应支付未支付的费用)。2021年度的保费以2020年度最终核定的人均实际支出的X%为标准确定。保费于每年度4月份核定一次,自当年度1月份起调整。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人均缴纳的保费按照上一年度大病保险被保险人人均实际支出费用的Y%为标准确定,即当年度保费=上一年度人均实际支出费用×Y%(含截止至当年度3月31日已支付既往年度应支付未支付的费用)。2021年度的保费以2020年度最终核定的人均实际支出的Y%为标准确定。保费于每年度4月份核定一次,自当年度1月份起调整。保费从各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投标保险公司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保费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费计算公式中所含“X”“Y”的报价须为112-115范围内的整数值,且必须为同一数值,如果报价不在规定范围内或数值不相同,则为无效报价。
3).外伤医疗费用结算审核服务的费用支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服务经费为120万元。
现更正为: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内容
3、保费(服务费)设定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人均缴纳的保费按照上一年度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被保险人人均实际支出费用的(1+X%)为标准确定,即当年度保费=上一年度人均实际支出费用×(1+X%)(含截止至当年度3月31日已支付既往年度应支付未支付的费用)。2021年度的保费以2020年度最终核定的人均实际支出的(1+X%)为标准确定。保费于每年度4月份核定一次,自当年度1月份起调整。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人均缴纳的保费按照上一年度大病保险被保险人人均实际支出费用的(1+Y%)为标准确定,即当年度保费=上一年度人均实际支出费用×(1+Y%)(含截止至当年度3月31日已支付既往年度应支付未支付的费用)。2021年度的保费以2020年度最终核定的人均实际支出的(1+Y%)为标准确定。保费于每年度4月份核定一次,自当年度1月份起调整。保费从各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投标保险公司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保费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费计算公式中所含“X”“Y”的报价须为12-15范围内的整数值,且必须为同一数值,如果报价不在规定范围内或数值不相同,则为无效报价。
3).外伤医疗费用结算审核服务的费用支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服务经费为12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1楼
联系方式:88609605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远卓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0层05室-1
联系方式:0591-87278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新域
电 话:0591-87278827
福建远卓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