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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绿化管理处2020年市管道路绿化社会化养护管理项目(肥料)标前更正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0.03.25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1、原公告项目名 称:福州市绿化管理处2020年市管道路绿化社会化养护管理项目(肥料)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00]ZSZB[GK]2020003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3月04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因招标人需对采购需求内容进行修改,更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1.采购项目清单”中:

品目号

品目

剂型及包装

技术参数及要求

暂 定数量(口屯)

单价

(元/口屯

总价(元)

1-1

尿素

颗粒状

50KG包装

总氮含量≥46%

符合GB 2440-2001标准

80

2500

200000

1-2

磷酸二氢钾

粉末

50KG包装

磷酸二氢钾(KH2PO4以酐基计)含量≥96%,符合HG2321-92标准

200

6300

1260000

1-1、尿素肥料要求:

投标人所有产品应为农业级。

外观:白色或浅色颗粒状.

技术指标: 符合国家标准GB 2440-2001标准,总氮含量(以干基计)≥46%,缩二脲含量 ≤ 1. 5%、水(H2O)分含量≤1.0%、粒度(Ф2.0-4.75mm)≥90%。

1-2、磷酸二氢钾肥料要求:

投标人所有产品应为农业级。

外观:白色结晶性粉末,化学性质稳定,无嗅,无味, 无毒,不结块。

技术指标:符合HG2321-92国家质量标准,磷酸二氢钾(KH2PO4以酐基计)含量 ≥96.0%、水分≤4.0%、pH值4.3~4.7 、氧化钾(以K2O酐基计)含量≥33.2%。

现更改为:

品目号

品目

剂型及包装

技术参数及要求

暂 定数量(口屯

单价

(元/口屯

总价(元)

1-1

尿素

颗粒状或结晶

50KG包装

总氮(N)的质量分数≥45%

符合GB/T 2440-2017标准中农业用(肥料)尿素的要求。

80

2500

200000

1-2

磷酸二氢钾

白色、微黄色结晶或粉末

50KG包装

磷酸二氢钾(KH2PO4)的质量分数≥96%,符合HG/T 2321-2016化工行业标准技术指标等级达到肥料级磷酸二氢钾“一等品”。

200

6300

1260000

1-1、尿素肥料要求:

投标人所有产品应为农业级。

外观:颗粒状或结晶,无机械杂质。

技术指标: 符合GB/T 2440-2017国家标准中农业用(肥料)尿素的要求, 总氮(N)的质量分数≥45%缩二脲的质量分数≤1.5%,水分≤1.0%,亚甲基二脲(以HCHO计)的质量分数≤0.6,粒度(Ф2.0-4.75mm)≥90%

1-2、磷酸二氢钾肥料要求:

投标人所有产品应为肥料级磷酸二氢钾

外观:白色、微黄色结晶或粉末,无机械杂质,化学性质稳定,无嗅,无味, 无毒,不结块。

技术指标:符合HG/T 2321-2016化工行业标准,磷酸二氢钾KH2PO4)的质量分数≥96.0%、水分≤1.0%、pH值4.3~4.9 、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33.2%,技术指标等级达到“一等品”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1.采购项目清单”中“备注”中第3点:3、品目1、2、3需要提供肥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XK+编号、QS)。现更改为:投标人所投品目号1-1磷酸二氢钾、品目号1-2尿素、品目号1-3复合肥料的制造商必须持有所投产品所对应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XK+编号、QS),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1、交付地点”更改为:“1、交付地点: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招标人指 定地点,并负责将货物装卸及搬运。”。

4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2、交付时间”更改为:“本项目的供货期限为1年,本项目分批次交货,各投标人可提供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交货期不超过接采购人通知后的7个日历日。”。

5)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3、交付条件”更改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

6)、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更改为: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款金额的3%,中标人须合同签订前,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纳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按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形追究相应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存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除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义务外)后30日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无息退还。

7)、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更改为: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质量标准及指标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指标等级为合格品,且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送货同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2

使用过程出现质量问题,要无条件给予免费更换,并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

★(一)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规定,均为验收依据。(2)、货物检验验收:采购人对中标人所送的每批次货物进行随机抽样送检,检验结果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且检测结果应为合格,否则将给予相应处罚。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全部或某一批次的货物质量有异议的,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对目标货物比对采购清单表中主要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全面检测。采购人有权委托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有机质含量及总养份含量等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若抽样检测合格,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若抽样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3)、未达到招标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并保留对中标人索赔的权利。(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送货物进行过磅抽检,并按实际数量进行验收签证;若虚报数量,将予以结算价20%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5)、中标人在供货、搬运、吊装及验收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8)、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中的“合同价款”的描述更改为:价款。

9)、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8.售后 服务要求”更改为:

8.售后 服务要求

8.1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货物,产品保质期至少18个月。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供货前6个月内新生产的产品。

8.2质保期内,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部分产品与经抽检合格产品不相符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0)、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9.其他要求”第9.1条更改为:

9.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中标人在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7日内完成供货。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货物。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批次质量验收,验收标准为“合格品”标准。同时,采购人有权对所供尿素、磷酸二氢钾、复合肥、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进行不定期的抽样送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抽样检测合格,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若抽样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且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及时将所供不合格货物清运撤离;若中标人未及时将所供不合格货物清运撤离的,所产生的后果或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保管的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保留对中标人的追偿权利。若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部分产品与经抽检合格产品不相符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采购人将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人重新提供的货物经采购人再次检测时仍不合格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采购合同。

1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9.其他要求”第9.2条“9.2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 定数,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或中止采购,对此造成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中标人须无条件同意根据采购人的需求量送货,具体送货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随时供货,数量按实计算。”。

12)、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9.其他要求”中的“9.5违约责任”更改为:

9.5违约责任:

9.5.1中标人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交付合格产品,视为中标人逾期交货,每逾期一个日历日,采购人按合同总金额2%计收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在结算时直接从结算款中直接抵扣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采购人累计计算违约金不超合同总金额的20%。对于未验收合格产品,退货后,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立即送货,逾期五个日历日以上的,中标人除应支付违约金外,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5.2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或因中标人的违约行为造成采购人损失而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将没收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9.6如因中标人提供的肥料不合格,造成植物生长明显异常、死亡或环境污染(含重金属、农药超标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情况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 “2、其他:”中的“报价要求”第2.1条中的“采购保管”的描述删除。

1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 “3.验收条件”中的第3.4条“3.4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尿素、磷酸二氢钾、复合肥、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进行验收签证,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及时更换。”。

15)、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6.3条“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的合同包有:合同包1。”,现更改为:“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其他内容不变。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与原公告一致。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04-10 10:00(北京时间)。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20-04-10 10:00(北京时间)。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原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9、采购人名 称:福州市绿化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44号

     项目负责人:小叶

     联系电话:0591-87854541

10、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410、411、412单元

    项目负责人:沙万利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14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