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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州市儿童学园和金山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交易项目编号:[350101]XSY[GK]2025001
时间:2025.05.12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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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XSY[GK]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福州市儿童学园和金山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公开招标文件中文字错误

更正内容:

1、原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的“商务项 1、项目业绩”描述由“自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根据投标人已完成的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含中标(或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本项目正在履行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本项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投标人本项所提供的项目与“2、客户评价”评分项中提供的材料为同一项目的不重复得分。】”,更正为“自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根据投标人曾负责的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含中标(或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本项目正在履行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本项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投标人本项所提供的项目与“2、客户评价”评分项中提供的材料为同一项目的不重复得分。】”

2、原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的“商务项 5、金山校区管理员”描述由“投标人拟派金山校区的管理员(1)具备以下证书:①持有本科(含)以上学历证书、②持有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含)或中级(含)以上人力资源师职称(技能)以上证书;每提供上述一类(同类型证书重复的提供按照一份计算)证书得1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该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此评分项与其它评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更正为“5、金山校区管理员 投标人拟派金山校区的管理员(1)具备以下证书:①持有本科(含)以上学历证书、②持有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含)或中级(含)以上人力资源师职称(技能)以上证书;每提供上述一类(同类型证书重复的提供按照一份计算)证书得1.5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该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此评分项与其它评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儿童学园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89号(本部)、福州市仓山区燎原路融侨外滩-D区(金山校区)

联系方式:1305529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联系方式:0591-83706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娟、赵诗玥

电话:0591-83706223

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