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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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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连江县X133县道小沧乡门庭至利洋桥段路面改造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 2024-11-0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2]XLXGC[CS]2024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江县X133县道小沧乡门庭至利洋桥段路面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连江县X133县道小沧乡门庭至利洋桥段路面改造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下浮7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应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中标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信息:帐户名称: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 帐 号:35801012010090009353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更正为: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下浮3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应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中标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信息:帐户名称: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 帐 号:35801012010090009353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厦门市元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247,514.00元 | 96.89 |
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递交的响应文件财务报告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八一六北路107号
联系方式:18900276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5号201单元
联系方式:18558729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艇斌
电话:18558729883
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