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樟林路西段(福光路-纵三南路)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 2023-02-24 |
福州市樟林路西段(福光路-纵三南路)道路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福州市樟林路西段(福光路-纵三南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351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1、本项目招标清单中的控制价人工费是否没有按最新取费标准?可否复核一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3.招标范围和内容(3)招标范围和内容:“樟林路西段K0+000至K0+256.377,起于福光路,止于纵三南路。道路全长256.377米,红线宽度24米,设计车数为20km/h,为新建道路。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主要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修正为“樟林路西段K0+000至K0+256.377,起于福光路,止于纵三南路。道路全长256.377米,红线宽度24米,设计车数为20km/h,为新建道路。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主要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中路缘石、管径≤1000mm的检查井为混凝土预制构件,管径≥1200mm检查井的为现浇混凝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16第10.10条中删除“发包人有权对本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做合理调整,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建筑观感等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保留对本项目中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进行依法招标的权利,并保留对工程量报价清单中发包人确定的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进行招标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拒绝或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补偿,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费用调整除外。”。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原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按相关规定执行。”修改为: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