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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一期)第1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370001
时间:2022.12.09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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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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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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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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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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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市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

(一期)第1标段(施工) 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370001

各投标人:

福州市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一期)第1标段(施工) 澄清、修改及补充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公告写明保证金使用方式为“现金、年度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但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保证金”中写明的使用方式为“ ①、②、⑥ (现金、银行电子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请明确是可以使用“年度保证金”还是“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答: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招标公告6.3为准。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1点。

2、1)“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只写“施工员”的人数,没有专业要求,专业是否参照“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要求配置?如果不是,请明确所需专业与对应人数。并且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要求试验员,“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要求劳务员,两者矛盾,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2)“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要求“铁路施工员”、“铁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建设部没有颁布这两份证件,相关人员是否用“市政施工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进行替代。

答: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3、门槛企业业绩+加分业绩加起来共2项能加上3分吗?

答:能,二项及以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3

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是否可以增加“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不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是否可以使用“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答: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1点。

5、招标文件4.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施工员: 6 人:其中(土建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安装施工员)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质量员: 1 人:是否有专业要求 3.安全员: 3 人:建安C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试验员1人、造价人员1人,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中无相应选项,故无法选取。是否可单独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请给予明确

答: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6、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造价员1人,但政务服务系统内无法导出造价人员信息?

答: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7、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项中投标人具有两项及以上的业绩是否包含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一个

答:包含。

8、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铁路施工员1人是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并单独生成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表与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表共同作为投标文件中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附件

答: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9、招标文件对于本项目要求业绩为具备两项“?单跨跨度45米及以上或单座长度299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得三分,若是组成联合体两方各有一项业绩,是否符合得三分得要求?

答: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相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

10、若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投标:1)、类似工程业绩是需要“牵头人”单独满足?还是“牵头人加上成员方”满足?2)“牵头人加上成员方”两方共同派出的人员满足“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便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还是人员需全部由牵头人派出?

答:1)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相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11、我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业绩以牵头方提供为准还是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答: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相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

1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非牵头成员方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也满足招标公告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3.5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2)八大员中施工员6人,需要哪些专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中没有试验员和造价员,是否无需配备? 3)招标公告6.3中可以使用福州年度保证金,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中没有福州年度保证金这个,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1)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相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2)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3)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1点。

13、(1)一、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联合体家数是否有要求,请明示!(2)二、招标文件中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要求:1、铁路施工员1人;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铁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人;3、造价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这三人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没有对应的岗位,无法选取,请明示如何处理!3) 三、招标文件中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要求:水电(安装)施工员 1 人,在系统内无对应的岗位,请问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的设备安装施工员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示!

答:1)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2)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3)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14、铁路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拟派出管理人员,必须是监管平台中登记信息的人员吗? 2、铁路系统已经取消施工员上岗证,可以用职称证书替代吗?

答: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15、需澄清疑问1)1、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年度保证金递交?2) 2、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施工员,而建设厅没有这个专业岗位,是否提供土建施工员即可?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1名具备有效的《铁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而三类人员并没有这种C证,是否以建设厅核发的为准? 4、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造价人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无法录入及选取,是否提供相关证书即可?

答:1)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2)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16、请问本公司为福州市龙头企业(市政工程),根据文件要求可不提供业绩,是否业绩项加3分。

答:需要提供业绩

17、《铁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可用其他安全C证代替吗?

答: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18、试验员用公路试验工程师可否代替?

答: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19、请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除项目经理和总工除外的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可以为其他项目在职履约人员,若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在职履约再进行人员变更手续,变为非在职履约人员使用到本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0、本项目要求6个施工员,那施工员需要什么专业呢;还有造价人员可否用造价工程师?

答: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21、负责市政工程的联合体牵头人若与有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而有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仅负责涉铁部分工程施工,是否可应用联合体牵头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答:与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各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其他方式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各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注:包含承担铁路工程施工承包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2、新版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公示时间到11月29日止,榕建筑〔2022〕204号文于12月1日正式实行,而本标书发布时间为11月29日,请问本项目按新旧哪份龙头名单执行

答: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榕建筑〔2022〕204号)文件规定执行。

23、招标公告涉及保证金提交方式为:1、现金方式2、银行保函3、年度保证金;而文件第二章须知表第23项18.1/18.2.1为:1、现金方式2、银行保函3、免缴保证金(省龙头) 问:请代理明确以保证金提交方式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招标公告6.3为准。

2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单跨跨度45米及以上或单座长度299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 问: (1)、业绩网查特征指标显示为跨径,是否认定为满足招标指标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得分部分要求投标具备两项以上类似业绩,请问资格部分与商务部分可否共用一个业绩?

答:(1)不满足,招标文件指定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应体现并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单跨或长度)要求 (2)可以。

25、本项目可以联合体,评标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 87 )分;技术文件( 0 )分;信用评标10分;其他因素( 3 )分。3分为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业绩。请问,1)一、3分为投标人具有两项及以上业绩的分,是指投标人在满足本项目设置的资格业绩的基础上,再加一个业绩就能得满分?即整份投标文件只要提供2个符合的业绩即可得满分?2) 二、如果只要提供2个得满分,能否牵头方一个业绩作为资格业绩,加分项目的业绩由联合体方出,一方各出一个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1)是,二项及以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3。(2)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相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

26、(1)1、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文件需提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使用2.3导则计价的软件导出的只有压缩包zip格式文件(内含xml文件及密文),请问在投标报价时,我方是否只需提供zip文件即可。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pdf格式是否只需上传计价软件打印选项中现有的表格即可。3)3、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里序号5条款号3.9中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要求:施工员不少于 6 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市政施工员 4 人,水电(安装)施工员 1 人,铁路施工员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其中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2 人,具备有效的《铁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 人。 机械员不不少于 1 人,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材料员不少于 1 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人员不少于 1 人,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 劳务员不少于 1 人。 疑问①、水电(安装)施工员 1 人。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中没有水电(安装)施工员,请问可否使用设备(安装)施工员代替,请明确? 疑问②、铁路施工员1人。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中没有铁路施工员,请问可否使用土建施工员或市政施工员代替,请明确? 疑问③、具备有效的《铁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 人。请问:目前铁路行业暂无铁路专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条款中相关证书,请问可否使用建安证或交安证代替,请明确?

答:1)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3)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2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文件未明确联合体企业家数,是否对家数不限制?

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8、联合体协议书能否盖实体公章,扫描上传。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9、请问,联合成员方的资料是否可以盖实体公章,扫描上传。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0、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若仅有一方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是否以该方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计算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答:是。

31、(1)联合体投标的,是否联合体双方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联合体牵头方是否可以由联合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无需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1)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相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32、问: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可以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我单位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可以。

33、投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是否包含联合体成员方材料均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4、若牵头人市政一级+联合体成员铁路二级及市政二级或三级,评标时市政信用分以哪方为准?

答:与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各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其他方式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各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注:包含承担铁路工程施工承包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5、(1).招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4.1/4.2条,如联合体的其中一方有铁路工程专业且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专业信用分是否以联合体中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位为准?请明回复确是或否。 (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第4.1.8条中,要求提供造价人员1人,请问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是否满足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要求,请明确回复满足或不满足。 (3).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第4.1.8条中,要求提供6名施工员,但施工员细分为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等子专业,并无水电专业,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的现场管理人员岗位也无水电施工员,本项目是否可以用设备安装施工员代替,请明回复确可代替或不可代替。 (4).投标文件格式第十点“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是否由联合体各单位各自提供人员?请明确是或否。是否由联合体提供的人员总数满足招标条件要求即可?请明确是或否。 (5).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1.8条中,未要求提供劳务员,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却要求提供劳务员,请问以哪个要求为准? (6).请明确涉铁部分的专业有哪些内容以及金额大小 (7).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第4.1.8条中,要求提供1名试验员,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的现场管理人员岗位无试验员岗位选项,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试验员?请明确回复需要提供或不需要提供。

答:1)是。(2)满足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3)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5)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6)涉铁部分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控制价。(7)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

36、(1.住建部门在岗位证考培时均未有铁路施工员、水电(安装)施工员证件的考培,问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条款5中提供铁路施工员、水电(安装)施工员的要求是否可删除或由其他专业施工员代替。 (2.铁路施工未设有专门的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是否可由交安C证人员或建安C证人员代替。 (3.福州市已实行年度报投标保证金制度,故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应该增加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答:1)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2)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2点。(3)详见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第1点。

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部分

 

1、第二章投投标须知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3项18.1/18.2.1条款中2、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①、②、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注:第 ①、②、⑤种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中的“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造价人员:1人;”现更改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6人(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4人,设备安装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劳务员:1人;根据闽建筑函[2022]35号规定,安全员即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为市政工程质量员。造价人员: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造价人员因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无法选取,故文件所要求的造价人员不参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制作资格文件“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时可不填写造价人员,也不用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待中标后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日内将造价人员的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到的法院裁判文书为准。若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5、本项目电子版施工图纸及图纸目录已重新上传至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作为福州市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一期)第1标段(施工) 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答疑及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