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石竹湖生态长廊路面(东张段)提升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 2022-10-28 |
环石竹湖生态长廊路面(东张段)提升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810102100419001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环石竹湖生态长廊路面(东张段)提升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3501810102100419001),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补充及答疑:
一、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
1、投标人有需要进入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需满足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及其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若投标人因此无法进入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后果自负。
2、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前无需提交保函原件,但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保函原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文件第3章第2节增加以下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17 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被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的;
3.1.18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的;
4、删除招标文件第8章第6节第2点“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的内容。
5、本招标项目投标阶段无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删除本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六、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的相应内容。
二、问题与答疑
1:请代理提供控制价,清单Excel文件
答:招标工程量清单(excl格式)和招标控制价(excl格式)重新上传。详见本通知附件下载。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及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招标工程量清单(excl格式)和招标控制价(excl格式)
招标人: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