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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宽大道(洪宽二路至漈头村路口段)“白改黑”提升工程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100255003
时间:2022.08.12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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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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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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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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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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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洪宽大道(洪宽二路至漈头村路口段)“白改黑”提升工程项目(监理)答疑和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100255003

各投标人:

我公司对洪宽大道(洪宽二路至漈头村路口段)“白改黑”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编号:E3501810102100255003)现作如下答疑和补充通知

一、答疑:

1: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件 “已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须再按项目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回复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包含桥梁工程,请问单孔跨径多少米?

回复2:设计图纸已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出,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图纸。

 

3: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7人,但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配备5人即可。建议允许安全监理员和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回复3:按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1中9点和专用合同条款9.2.2(2)“...如施工工期延误,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建议修改成“...如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并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1中第7点。

回复4: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监理服务费135.7095万元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施工阶段监理不包括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建议删除合同专用条款2.1.1.a.、2.1.2(47)(48)(52)、9.2.1第九条以及相关条款。此外建议将专用合同条款5.3支付酬金“(3)...且结算经市财政审核部门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核金额的97%,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修改成“(3)...且结算经市财政审核部门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核金额的100%”。

回复5:按招标文件执行。

 

6:合同专用条款9.2.1第四条(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而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按监理服务费2%支付违约金...”按闽建建【2018】37号文件注:“2.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允许总监在同一设区市兼职。

回复6: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48项11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如下:

18、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扫描件,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

19、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包括

(十)同一工程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行业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投标人有以上第(十)项所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0、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十一)规定: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应当在开标环节,比对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并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分析结果,且规定如下

1. 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 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

3. 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资格商务文件《五、其他资料》增加如下: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  (投标人名称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         (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人承诺:

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

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答疑和补充通知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最新答疑和补充通知文件为准。

 

 

      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有限公司

        期:202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