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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大道(北福政至创业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100241002
时间:2022.07.12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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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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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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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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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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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厦大道(北福政至创业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对“福厦大道(北福政至创业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招标编号:E3501810102100241002)现作如下补充通知:

1、招标公告3.3条“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招标公告3.4条“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根据《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榕建规〔2022〕5号),若投标人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计取)。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投标须知前附表13项第3条“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4、投标须知前附表13项第4条“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根据《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榕建规〔2022〕5号),若投标人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计取)”

5、删除招标公告3.7条第8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提供相应职称等级证的网站公示(或查询)截图或颁发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附在《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后,否则视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6、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35项34.2.3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提供相应职称等级证的网站公示(或查询)截图或颁发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附在《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后,否则视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7、删除本项目《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第3项‘“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的内容。

8、更新的ZB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已随本补充通知上传,请投标人务必重新下载本补充通知附件的ZB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