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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南、北进场路连接线地下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20102700110001
时间:2022.04.29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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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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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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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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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南、北进场路连接线地下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施工)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州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南、北进场路连接线地下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501820102700110001)有关招标事项的补充通知及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如下:

  1. 补充通知

    1、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除轨道交通站点描述信息外)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通过上述指定平台能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但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查询不到轨道交通站点描述信息的,则应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能恰当说明上述指标特征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业绩业主证明材料来辅助证明。否则,其业绩不计

竣工验收信息指上述指定平台中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竣工验收信息”。

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按上述约定执行。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企业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000万元,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将其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1. 答疑纪要

    问题1:通用本补正数据表11修正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第 4.1.9 条投标人的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第3点:3.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通过上述 3.1 款指定平台能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但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查询不到相应指标的,则应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能恰当说明上述指标特征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业绩业主证明材料来辅助证明。否则,其业绩不计。因:(1)本条修正突破了福建招投标制式范本,影响投标的客观性。(2)通过纸质资料补充,施工单位提供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可能,影响投标的公平性。(3)目前处于疫情时期,脱离指定平台监管,评委难以核实项目真实性。 建议以制式文本“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为准,保障项目客观性、公平性

    答:按招标文件及本补充通知执行。

    问题2:投资人和施工主体为同一家单位实施的BT模式项目业绩是否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投标人的施工承包范围须满足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

    问题3: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及加盖相应人员电子姓名章的要求,是否仅需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章处盖章,无需逐页加盖

    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章处盖章。

    问题4: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本项目招标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与软件内“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数量不一致,请问因精度影响的数量不一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6: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建筑。我公司业绩符合上述条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完备且符合指标要求。请问,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其信息但查询不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是否可以使用书面竣工业绩证明材料来认定为有效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及本补充通知执行。

    问题7: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信息是由业主方和地方职能部门录入,录入的地铁业绩都是整条线一起录入,易造成平台查询业绩名称与实际签署合同名称存在差异,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有效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具有单个地下建筑面积超4万平方米的地铁车辆段和停车场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地下室施工承包范围未包含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结构工程(即轨道交通有穿越或下穿该地下室,且该地下室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该业绩不计。

    问题9:上传的授权代理人签字扫描后的授权书是按照系统格式提供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问题10招标文件169页原文增加条款,21.6、21.7、21.8、21.11-21.18合同约定条款不合理,部分属于不可预见的项目,建议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另行计量计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材料差价调整: 调差数量:以审批的当期计量(进度款)中所涉及的应用于永久性工程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中水泥)、柴油价格定额消耗量取定,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限定不合理。 1)本工程工期为780天,招标未考虑风险包干系数,争议材料调差项目建议增加钢材、模板钢支撑,脚手架钢管、铁件、型钢、汽油、镀锌钢管等主要材料。 2)机械台班调整按施工期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性计价文件同期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点,4.1/4.2中第5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建筑。我司业绩为轨道交通区间含多个站点均由轨道段连通,合计面积超过四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

问题13: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点,4.1/4.2中第5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个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建筑。 如我司提供的四万平方米业绩为轨道交通车辆段或轨道交通停车场且面积满足该项目指标要求,但无轨道交通站点是否满足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

问题14:请问单个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的附属工程(如出入口通道、风亭风道)能否计入站点建筑面积

: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根据闽建筑【2017】39号《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第六(一)条款“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必须能够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必须能够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本项目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潜在投标人均积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补充相关业绩,建议按照闽建筑【2017】39号《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第六(一)条款执行,即“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必须能够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必须能够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且查询到的竣工信息至少包含工程名称、单个地下室面积、轨道交通站点描述、竣工验收或者竣备时间等指标。

:按招标文件及本补充通知执行

问题16:轨道交通项目单项合同内同时包含多个站点的,请问地下室面积是否仅以单个地下面积最大的站点核定,不包含地铁站点两端的盾构、明挖或者暗挖等区间隧道面积,也不包含通过连通通道(包括地下及地上通道)将两个及以上单地下室相连的情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站点是指供乘客上下车及候车的地方,请问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车辆段或地下停车场及维修厂,但并没有轨道交通站点,不具备提供乘客上下车及候车条件的,请问能否可以认定为轨道交通站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地下室施工承包范围未包含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结构工程(即轨道交通有穿越或下穿该地下室,且该地下室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该业绩不计

问题18:若投标人业绩中的站点结构施工仅包含其相关围护结构或下穿盾构区间或下穿明挖区间隧道或出入站口及其连接通道,请问该业绩能否认定为有效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若投标人施工合同承包范围未明确包含“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结构工程”,请问是否须补充提供该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结构工程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答:按招标文件及本补充通知执行

问题20:招标文件42页原文增加条款,21.6、21.7、21.8、21.11-21.18合 同约定条款不合理,部分属于不可预见的项目,建议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另行计量计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为“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应属于房屋建筑工程,请问如果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明确该项业绩项目分类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能否作为类似工程业绩予以认定?

答:公共建筑定义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22:招标文件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且建设规模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建筑”。请问以下类似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 1 : “铁路南京南站南北广场(南广场)二三期工程,该项目2017年7月31日完工。地下室面积107227.4㎡,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有南京3号线分别下穿该地下室(含地铁3号线明挖区间,但不包含南京南站站点)。{南京南站的地铁站点在南京南站正下面,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11 年6月2日竣工验收”}。 类似工程业绩 2 :苏州中心广场,该项目 2017年11月3日竣工验收.地下室面积约22.6万㎡,苏州地铁1号线隧道区间下穿该地下室,从临近的苏州东方之门地铁站点有地下通道可直接进入该地下室(但东方之门站点并不在苏州中心广场地下室基坑范围内,而是在上海建工总承包施工的东方之门的地下室基坑范围内)。 类似工程业绩 3 :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该项目2017年6月1日竣工,地下室面积约14 . 58万㎡,该项目地下1层联通机场交通中心的地下室,且其地下室只有轨交区间隧道下穿,实际上并无轨道交通站点。{武汉天河机场交通中心轨道交通机场站点均在武汉天河机场交通中心下方(其下穿航站楼部分均为明挖区间隧道),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面积22097㎡,2016年5月11日竣备(竣工验收备案编号:4201162006040001-JX-001)。} 请问,类似以上情形的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有效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地下室施工承包范围未包含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结构工程(即轨道交通有穿越或下穿该地下室,且该地下室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该业绩不计

问题23: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为“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应属于房屋建筑工程,因部分省平台与全国平台未有效对接,因此全国平台的项目类别为“其他”,如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备案信息可查询到本项目属于公共建筑,或者通过竣工验收备案表明确为“房屋建筑工程”,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定

答:公共建筑定义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24:因目前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各地区均有物流封锁,人员出入受到限制,建设单位居家办公,生产停滞的状况,导致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出具证明文件及调取竣工图,请问是否可以提供省级疫情防控公告、合同协议书(已明确显示轨道交通站点结构)及以往类似的业主证明材料进行用以替代如上三项予以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已包括项目名称,业主名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名称,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并有关于项目公共建筑类型,地下建筑面积,下穿轨道交通及含轨道交通站点的描述。

答: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业绩业主证明材料”(格式)为参考格式,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业主证明材料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业主名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名称及有关项目施工内容等,其它按照招标文件及本补充通知要求提供。

问题25:项目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进行缴纳,请问可否使用银行给定的保函格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进行缴纳的,只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银行保函,不接受纸质银行保函。

问题26:投标函中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该如何填写

答:无需填写关键节点工期。

问题27:十三(A)、投标承诺书、十三(B)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十三(C)诚信行为承诺书等是否可以附到其他资料后等是否附在十二、其他资料中

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均可附在十二、其他资料中

问题28:4.1.8第三条是否在投标期间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在中标后配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29:如果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无法体现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是否可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及本补充通知执行。

问题30:本项目业绩要求公共建筑项目请问,如我司提供的业绩为公共交通项目或市政轨道交通项目是否算公共建筑?

答:公共建筑定义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31: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名称可体现为轨道交通的单个站点施工工程其属于交通运输类建筑工程是否满足公共建筑的要求?

答:公共建筑定义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32:招标文件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4.2.26对类似工程业绩的说明中:(3)“轨道交通站点”是指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交通站点。请问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需在四库一平台竣工验收栏中体现轨道交通站点的字眼吗?

答:按招标文件及本补充通知执行。

问题33: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建筑。若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四库一平台上可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但在竣工验收信息中为完善,无法体现企业名称,是否可通过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同、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辅佐证明?

答:以招标文件指定的业绩查询平台实际查询为准。

问题34: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点,4.1/4.2中第5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个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建筑。如我司提供的四万平方米业绩为轨道交通车辆段或轨道交通停车场且面积满足该项目指标要求,是否满足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地下室施工承包范围未包含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结构工程(即轨道交通有穿越或下穿该地下室,且该地下室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该业绩不计

问题35: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点,4.1/4.2中第5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个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建筑。我司业绩为轨道交通区间含多个站点均由轨道段连通,面积超过四万平方米,是否满足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

问题36: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建筑。我公司业绩符合上诉条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完备且符合指标要求。请问,若我公司在福建省外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其信息但查询不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有效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及本补充通知执行。

问题37:材料差价调整: 调差数量:以审批的当期计量(进度款)中所涉及的应用于永久性工程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中水泥)、柴油价格定额消耗量取定,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限定不合理。 1)本工程工期为780天,招标未考虑风险包干系数,争议材料调差项目建议增加钢材、模板钢支撑,脚手架钢管、铁件、型钢、汽油、镀锌钢管等主要材料。 2)机械台班调整按施工期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性计价文件同期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8:招标文件P829资格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的附件5.十四、到账证明文件,此格式为平台制作软件导出,因无法确定保函开立人(单位)出具的格式是否和招文及平台要求的格式一致,是否能以保函开立人(单位)出具的到账证明文件上传并加盖投标单位的电子公章文件来代替招标文件P829附件5.十四、到账证明文件。

答: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十四、到账证明”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格式。

问题39:招标文件中:“单个地下建筑面积”是指合同范围内的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单个地下室对应多份合同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可以累加,但须提供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多份合同为同一地下室的证明材料),累加部分地下室建筑面积应由同一家单位实施,且只适用于同一项业绩。问题:若单个地下室对应多份合同的,由联合体实施的,例如甲单位实施A合同,甲和乙单位作为联合体实施B合同,A和B均为同一地下室,甲单位实施的A和B面积是否可以叠加?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单个地下室对应多份合同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可以累加,但须提供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多份合同为同一地下室的证明材料,累加部分地下室主体结构应由同一家单位实施。

问题40:招标文件中:“轨道交通站点”是指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交通站点。问题:其它轨道交通工程,如轨道车辆段、停车场、生产企业专用线站点等,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地下室施工承包范围未包含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结构工程(即轨道交通有穿越或下穿该地下室,且该地下室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该业绩不计

问题41:招标文件中:“建设范围有轨道交通站点”是指:地下室施工承包范围须包含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结构工程(即轨道交通有穿越或下穿该地下室,且该地下室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问题: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承包范围内是否必须包含轨道交通站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地下室施工承包范围未包含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结构工程(即轨道交通有穿越或下穿该地下室,且该地下室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该业绩不计

问题42:招标文件中34.2.26中对类似工程业绩的说明“单个地下建筑面积”: 请代理明确:单个地下室对应多份合同的,是否限定每份合同都必须由相同的一家单位实施,由其它单位任何联合体实施的工程都不能进行累加?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单个地下室对应多份合同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可以累加,但须提供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多份合同为同一地下室的证明材料,累加部分地下室主体结构应由同一家单位实施。

问题43:招标文件第4.19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个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且建设范围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建筑。以及第3点、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 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 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司项目业绩真实可靠且已竣工,但在四库上没有显示竣工信息、地下面积,轨道交通站点等细节数据,能否用竣工验收证明纸质材料、合同或图纸补充说明。盼复!

答:按招标文件及本补充通知执行。

问题44: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1#、2#、3#深层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清单工程量计量以有效桩长计算,清单特征描述如下:3)空桩长度、桩长:综合考虑,7)置换出的淤泥外运:综合考虑问题:存在子项工程量计量不符,子项无空孔工程量套价,无置换出的淤泥外运的套价。

答: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45: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162#、163#深层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清单工程量计量以有效桩长计算,清单特征描述如下:3)空桩长度、桩长:综合考虑,7)置换出的淤泥外运:综合考虑 问题:存在子项工程量计量不符,子项无空孔工程量套价,无置换出的淤泥外运的套价。

答: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46: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273#、328#、393#、463#深层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清单工程量计量以有效桩长计算,清单特征描述如下:3)空桩长度、桩长:综合考虑,7)置换出的淤泥外运:综合考虑 问题:存在子项工程量计量不符,子项无空孔工程量套价,无置换出的淤泥外运的套价。

答: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47: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6#-10#、166#地下连续墙,清单特征描述如下:1)地层情况: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2)导墙类型、截面:C20现浇钢筋混凝土导墙、截面详见图纸,含C20混凝土护面、网筋和优质土回填, 6)接头形式:工字钢接头,8)导墙拆除垃圾、成槽土方及护壁泥浆外运距离:暂按25KM, 9)防扰流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问题:子项套价存在优质土回填,清单编制说明利用导墙挖方回填,不明确导墙挖方是否满足项目优质土要求,建议增加优质土材料费,工字钢接头与钢筋笼焊接未计,护壁泥浆置换无外运套价;护壁泥浆单价未按信息价计取(控制价按100元/m3,信息价409.806元/m3,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工字钢防水止水板无套价,工字钢封口安装与钢筋笼整榀吊装,定额机械仅考虑15吨履带式起重机,无法满足吊装(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砼外加剂(建议设计明确调整),地连墙工字钢封口侧回填未计(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嵌岩工程量建议按实际发生计量。

答:清单编制说明已说明按利用导墙挖方回填考虑,投标人根据说明自主报价。其余部分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48: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14#-19#、169#-175#地连墙钢筋笼,定额机械仅考虑90吨履带式起重机 问题:存在无法满足地连墙超深吊装要求(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

答: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49: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22#-28#、178#-181#、275#-276#、330#、331#、395#-397#、465#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清单特征描述, 2)地层情况: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 6)护筒类型、长度:钢护筒1.5米, 8)空桩回填:回填采用沙土,并保证回填密实, 9)灌注桩后注浆:注浆管Φ48×3,单管注浆量1m3 问题:存在嵌岩计量(建议按竣工实际确认的工程量调整),钢护筒结合施工实际(建议按竣工实际确认的工程量调整),空桩回填采用沙土,沙土单价偏低38.83元/m3。清单特征未描述砍桩头及超灌,建议答疑明确未计,单管注浆量1m3建议按实际发生的注浆量调整。

答: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和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截桩头已单列清单。

问题50: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序号14#-19#、169#-175#地连墙钢筋笼制作 问题:存在子项工程量未计钢筋机械连接(定额含点焊,后期会扯皮,建议增补或答疑明确未计)。

答:钢筋机械连接已单列清单。

问题51:工程量清单部分:所有土方清单特征描述:1)土壤类别: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 2)挖土深度:综合考虑。 问题:控制价按机械挖土方一、二类土,未考虑人机配合开挖,土方类别建议按地勘报告计量计价。控制价对含水率大于25%的,调整系数未计。

答: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52: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68#抗拔桩清单特征描述, 2)地层情况: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 6)护筒类型、长度:钢护筒1.5米, 8)空桩回填:回填采用沙土,并保证回填密实 问题:存在嵌岩计量(建议按竣工实际确认的工程量调整),钢护筒结合施工实际(建议按竣工实际确认的工程量调整),空桩回填采用沙土,沙土单价偏低38.83元/m3,清单特征未描述砍桩头及超灌,建议答疑明确未计。

答: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和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截桩头已单列清单。

问题53:工程量清单部分:地连墙内侧水泥搅拌桩拆除清单漏项 问题:项目是否含在围护基坑挖石方中,请明确。

答:含在相应深度的挖土方清单中。

问题54: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64#围护基坑挖石方,液压锤破碎1.3系数未调整问题:类别建议按地勘报告划分,单价差异较大。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55: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78#-87#砼构件模板、钢支撑消耗量控制价按定额考虑 问题:建议将砼构件模板、钢支撑按实际图纸工程量单独进行组价,高大模板、支撑建议按子项方案调整(其他单位工程余同)。

答:投标人应结合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56: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141#挖一般土方清单特征描述;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 2)挖土深度:综合考虑,3)弃土运距:暂按25km 问题:控制价子项漏项,挖土方未套价。

答:投标人应结合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57: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142#高压喷射注浆桩 问题:控制价未考虑浮浆外运,清单需明确。

答:投标人应结合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58: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143#高压喷射注浆桩,清单特征描述; 2)空桩长度、桩长:空桩长度综合考虑 问题:控制价套价钻孔工程量未计空桩长度和浮浆外运,清单需明确。

答:投标人应结合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59: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144#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清单特征描述,桩长:空桩长度综合考虑, 5)护筒类型、长度:综合考虑 问题:控制价未计空孔工程量、嵌岩,护筒以及空孔回填。

答:投标人应结合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60: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202#填方清单特征描述,4)填方来源、运距:外购土方 问题:套价存在消耗量未换算,应为1.15系数。

答:投标人应结合图纸等资料自主报价。

问题61:工程量清单部分:清单所有土石方弃运暂按25km,存在土方开挖地点处于交通管制区域白天无法外弃土方的,考虑场内盘土或夜间挖土施工,相应挖土定额乘以系数1.2 问题:控制价1.2系数未调整。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62:工程量清单部分:所有土石方工程外运最终工程量需经城管委确认的为准 问题:建议土方工程量单列(工程量清单有的综合在各个分项中)。

答: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列规则计列。

问题63:工程量清单部分:招标文件需明确临时支撑钢材租赁时间问题: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

答: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等自主报价。

问题64:工程量清单部分:高大模板钢支撑租赁时间定额考虑21天问题: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

答:由投标人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和自身情况等自主报价。

问题65:工程量清单部分:大型机械定额考虑为能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的 问题: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66:工程量清单部分:措施项目:降水项目考虑180天 问题:建议明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67:工程量清单部分:地连墙内侧墙单边支模清单未考虑止水螺栓 问题: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68:工程量清单部分:拆除项目:序号8#、9#拆除混凝土 问题:控制价未计拆除混凝土垂直运输。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69:工程量清单部分:人防门单价偏低 问题:建议按市场价调整。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70:工程量清单部分:大型机械进退场 问题: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71工程量清单部分:大体积砼施工降温、测温、养护措施 问题: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

答:控制价按照图纸编制,砼中加入水化温升抑制防水外加剂,投标人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和自身情况等自主报价。

问题72工程量清单部分:地下室人防墙模板清单未计止水螺栓,高大模板钢支撑等 问题: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73工程量清单部分:措施项目:控制价塔吊按起重力矩800kN·m以内考虑 问题:建议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论证方案调整。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74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150#、157#、205#未计模板套价 问题:建议补充模板套价。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75工程量清单部分:序号1#、2#、3#、162#、163#、273#、328#、393#、463#深层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控制价中水泥含量是否按照设计调整,水泥单价是否引用控制价档期信息价,整体价格偏低,且偏差较大。

答:由投标人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和自身情况等自主报价。

问题76工程量清单部分:土石方外运未考虑渣土消纳费,土方回填未考虑购土费 建议按照土方消纳20元/m3,购土费按照25元/m3考虑。

答: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和自身情况等自主报价;控制价弃土运距暂按25KM,不含渣土消纳费。

问题77工程量清单部分:本工程大体积混凝凝土体量较大,措施钢筋(马凳筋等)计量方式未明确 建议按照专项设计或施工方案调整。

答:措施钢筋的数量按图纸和编制说明计算。

问题78工程量清单部分:施工监测数量计量方式不明确 建议按照设计或监测方案计量。

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问题79投标须知前附表34.2.17承包人应将开挖剩余的土石方外弃方案报监理人审批,发包人有权调配使用所有剩余的土石方,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弃置或堆放,否则,发包人有权给予相应的违约处理。 发包人应提供弃土点并按照要求承担弃土费用,控制价中未体现渣土消纳费及购土费。

答: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和自身情况等自主报价;控制价弃土运距暂按25KM,不含渣土消纳费。

“补充通知(1)”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招标人: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