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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100735001
时间:2022.04.19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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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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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

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 E3501000102100735001),现就投标人疑问和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 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2. 按照市政工程的常规做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均由发包人统一投保,且本次招标人提供的模拟清单也未列保险费用清单项,请问该保险是否仍由发包人统一投保并承担费用,投标人无须报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 资格文件格式“十三、其他资料注: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承诺函,否则按响应性不符合处理。”但招标文件中并未要求提供何承诺函?是否有误?

答: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1. 商务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10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 10 %”,与合同专用条款“17.2.1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暂定价的20%”不一致,是否应修改为20%?

答: 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1. 合同专用条款“增加:6.1.4 甲控材料设备目录(1)本合同的重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实行“甲控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商目录”,“甲控材料设备目录”详见发包人要求。”但发布的招标资料中无“发包人要求”册,请补充提供。

答:详见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附表。

  1. 合同专用条款“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约定:本项目发包人暂不提供材料设备,如有提供另行约定。发包人有权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有权在工程价款中扣减相应费用。”请问: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如何确定?

答:修改为: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1. 合同专用条款15中提及的“合同价下浮率”,是否为专用条款17中提及的(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金额/报审的施工图预算金额)?

答:合同价下浮率=1-(签约合同价-暂定金额-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

  1.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顿号是和还是或的意思?

答:本招标项目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顿号应理解为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

  1. 业绩是施工总承包的项目是否可以使用?

答:施工总承包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提交投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审核。

  1. 合同中未明确进度款支付形式,请明确是否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答:本项目进度款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形式。

  1. 专用合同条款17.2.1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暂定价(计算基数不含设计费、暂定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而投标函附录中预付款为签约工程价款(计算基数不含设计费、暂定 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两者表述不一致,请问投标时是否需要修改投标函附录,以使其与合同一致?

答: 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得分业绩,由主体工程分包单位提供的业绩能得分吗?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工程业绩加分项要求提供投标人类似业绩,主体工程分包单位提供的业绩不满足要求。

  1. 我司提供业绩为某某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包含新建的市政道路,请问是否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若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包含市政道路工程的,该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单条市政道路长度不少于800m且道路红线宽度不少于30m,则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单条道路长度不少于800m且道路红线宽度不少于30m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要求。

  1. 如业绩为提升改造(改扩建)或整治的市政道路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投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建设性质为提升、改造、改扩建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其项目建设的单条道路长度不少于800m且道路红线宽度不少于30m,则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单条道路长度不少于800m且道路红线宽度不少于30m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要求。

  1. 本项目依据17.1条款预算编制,即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施工图设计依据初步设计文件执行限额设计,工程量按实计量;单价采用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模拟清单的单价(包括根据报价要求的偏差修正),若投标时无具体单价的,以施工图预算审定的单价乘以承包人的中标下浮率为准)。但招标文件1.1.5.6约定:施工图预算根据合同第17.1款编制和审核,并按承包人中标下浮率K下浮后的预算金额。投标文件已标价文件已下浮K值,预算金额需再次下浮K值,是否重复下浮?

答: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1. 招标文件并未明确不可竞争费不参与下浮,请明确不可竞争费是否参与下浮?

答:本项目暂定金额、设计费不参与下浮。

  1. 经近期现场踏勘,发现本项目场址原为农场、水网丰富、近海,易涝,目前处于建设初期,排水系统处于现状向规划的转换期,道路管网既要考虑现状,又应考虑规划,还需考虑过渡期,道路排水管即是道路的一部分,更是整个园区排水系统的组成部分,且从前期设计文件可知最大排水管径为1.8米,所以工程设计给排水专业尤为重要,排水和桥梁都是重要的道路附属的分部分项工程,为何企业资格条件设置市政行业的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而没有设置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根据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管理规范,管径超1.5米的管网工程应当设置采用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格条件,否则是否潜在设计单位超越资质承揽业务,或者允许设计排水工程部分采用专业分包。

答:本招标项目设定的设计资质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

  1.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规定:单条道路长度不少于800m且道路红线宽度不少于30m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竣工每项得1.5分,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每项得1分。(1)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若提供的类似业绩建设性质为改建、提升、拆除或扩建项目是否得分?(2)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项目是以桥梁、隧道及互通立项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桥隧、互通接线部分道路长度大于800m,红线宽度大于30m是否得分?(3)如果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只体现面积及长度,未体现红线宽度或道路宽度,但实际建设符合长度及红线宽度要求,是否得分?

答:1)详见“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中第13、14点答复。

2)投标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单独以桥梁或隧道立项的市政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若桥梁或隧道互通的连接线部分的单条市政道路长度不少于800m且道路红线宽度不少于30m,则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单条道路长度不少于800m且道路红线宽度不少于30m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要求。

3)按招标文件要求。

19、我司提供的业绩为竣工业绩,四库一平台竣工验收信息栏未体现指标,指标在合同备案中或招标信息中提现是否也可满足?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0、问:现存在以设计为主业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它在福建省没有承担过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它又符合评标办法中约定的:“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自行实施的,得1分。”本招标文件规定所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时不需填写,也不需提交相关材料及资料,只要求中标后应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或根据招标人要求配齐项目管理机构。同时项目开工后更换相关负责人代价较低。鉴于项目重要性如何保证竞争出优质企业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的要求,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满足建设单位招标要求,投标施工企业需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3条3.4.1投标保证金中规定:“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1000102100735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注明的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部分银行限制,备注内容不得超过20个字符(E3501000102100735001投标保证金为25个字符),请问是否可以填写招标编号或项目简称?

答:投标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备注若存在字数限制,可只备注E3501000102100735001。

22、专用合同条款第16.1条(3)中“(3) 机械费调整:机械费不进行调整。”,若因国家政策原因调整施工预算中机械台时台班、或因市场原因机械使用汽油及柴油价格调整差距较大时等原因,机械费建议可以相应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3、专用合同条款第“4.3.2 关于分包人及分包项目的约定”中“④承包人全部负责相关报建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全面协调各阶段遇到的问题”,项目报建为招标人职责,建议改为“招标人负责项目报建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全面配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一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施行,《合同法》已被废止,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25、专用合同条款第“17.4.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规定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保证金”形式扣留工程质保金,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精神,支持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替代保证金减少建筑企业的资金负担,建议本条款调整为可以提供相应额度的银行保函代替质保金扣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6、招标文件附件4市政工程最高限价编制说明第四点取费标准第7条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文规定(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 *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55%))*60%。经复核计算,本工程设计费4665595元采用的基价是625042647元(即建筑安装工程费679665250元扣除暂定金额54622603元)计算所得。而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明细中,显示建筑安装工程费679665250元中仅包含了暂定金额专业工程费36560000元,暂定金额中其他项目清单18062603元不包含其中。故设计费采用的基价应为643105250元(即建筑安装工程费679665250元扣除暂定金额专业工程费36560000元),计算的设计费为4784930元。请复核确认。

答:本项目设计费为4665595元。

27、商务文件内是否需要提供模拟清单报价,如需在投标软件上应上传至哪个模块,是否可以放在商务文件其他资料处?

答:本项目需提交已标价模拟清单,将已标价模拟清单PDF格式清单文件放在商务文件其他资料。

28、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编列内容“……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须包含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投标人应保证两者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第二节商务文件只有“说明、封面、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四其他资料”的节点,请问: ①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为什么格式文件?已标价模拟清单(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PDF)需在哪个节点上传? ②已标价模拟清单需提供哪些报表?

答:本项目需提交已标价模拟清单,将已标价模拟清单PDF格式清单文件放在商务文件其他资料。

29、本项目投标文件若无需提供商务文件中的“三、已标价模拟清单”,商务文件是否在投标函内明确投标报价即可?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需提交已标价模拟清单,将已标价模拟清单PDF格式清单文件放在商务文件其他资料。

30、招标文件第142页的“17.2.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暂定价(计算基数不含设计费、暂定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二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的序号10的约定内容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备注为“签约工程价款(计算基数不含设计费、暂定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 请问,投标函附录的预付款是否应根据招标文件第142页的17.2.1进行修改?若不是,请明确本项目的预付款支付比例。

答: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31、本项目投标人的清单编制说明是否指发布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编制说明-模拟清单”,还是由投标人自行编制?请予以明确。

: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根据模拟清单编制说明-模拟清单进行编制。

32、评标办法2.2.4(4)中规定投标人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请问已竣工业绩在以上相关信息公开平台查询上未体现业绩的相关指标,是否可以作为在建业绩计分。

:按招标文件执行。

33、已竣工业绩有意不提供竣工相关资料作为在建业绩计分,是否以认定为弄虚作假。、

:按招标文件执行。

34、独立桥梁或隧道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特征要求。

:详见“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中第18(2)点答复。

35、独立新建桥梁项目,道路连接长度大于800米,并且宽度大于30米的项目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特征要求。

:详见“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中第18(2)点答复

36、本次招标业绩要求:单条道路长度不少于800m且道路红线宽度不少于30m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特征要求未体现道路等级特征,请明确本项目道路等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按招标文件执行。

37、本次招标业绩要求:单条道路长度不少于800m且道路红线宽度不少于30m的市政道路工程,未明确改建项目满足要求,如是改建项目,是否指的是道路拓宽或加宽宽度要大于30米,才能满足要求。

:详见“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中第14点答复。

38、请问,PPP、BT、BOT、BD项目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特征要求。

:不满足。

39、道路交通设施优化工程项目是否满足要求。

:不满足。

40、与第三方投资公司(如基金管理公司等)联合体中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满足要求?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41、旧路改造项目,道路(断面宽度大于30米)进行断面优化、部分管线下地及路面白改黑的项目,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特征要求。

:详见“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中第14点答复。

42、湖滨大道便道长度1.27km,起点接江华大道,终点接现状道路。剩余路段有无便道?其他4条道路是否不设便道?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自行考虑

43、海洋大道排水初步设计图总说明中,出现定向钻管道施工工艺,是否笔误,不存在该工艺?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自行考虑

44、初步设计中采用后张法预制板梁,是否有可利用预制场,还是中标后新建预制场?

:专项暂列金已考虑,具体根据现场条件及相关政策执行。

45、路基填筑中提到了预压,是超载预压吗?

:不是。

46、提供现场地形CAD版本,以方便估算工程量

:自行踏勘现场确定。

47、提供地质勘察资料说明及图纸。

:以初步设计为准。

48招标文件评分标准2.2.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补充说明中: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许可证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图,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问: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许可证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补充提交建设单位或审批部门出具的工程的工可批复、初设批复或施工图批复补充证明,是否也可以?

:按招标文件执行。

49、问:经近期现场踏勘,发现本项目场址原为农场、水网丰富、近海,易涝,目前处于建设初期,排水系统处于现状向规划的转换期,道路管网既要考虑现状,又应考虑规划,还需考虑过渡期,道路排水管即是道路的一部分,更是整个园区排水系统的组成部分,且从前期设计文件可知最大排水管径为1.8米,所以工程设计给排水专业尤为重要。根据模拟清单中发布的造价金额,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费用约为8882万元,桥梁工程费用约为9673万元,但招标文件规定: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为何企业资格条件设置市政行业的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而没有设置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根据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管理规范,管径超1.5米的管网工程应当设置采用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格条件,否则是否潜在设计单位超越资质承揽业务,或者允许设计排水工程部分采用专业分包,或者有排水甲级资质加分,或者设计项目管理团队加派有实力排水专业人员?

答:本招标项目设定的设计资质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的“十三、其他资料”中删除“注: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承诺函,否则按响应性不符合处理。”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 “中预付款额度约定内容修改为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20%”预付款额度备注修改为“签约合同暂定价(计算基数不含设计费、暂定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3、合同专用条款1.1.5.6“施工图预算”:修改为“指根据合同第17.1款编制和审核的施工图预算。”

4、合同专用条款4.2.1中履约担保的方式:修改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应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履约担保递交要求如下: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须经发包人通过银行查证有效,保函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开具银行保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出具保函的银行应为承包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承担违约金10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5、招标文件中“履约担保形式:承包人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不得要求发包人提供证据或陈述理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付款通知,保函出具银行须无条件付款),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承担违约金10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修改为:履约担保形式:承包人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不得要求发包人提供证据或陈述理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付款通知,保函出具银行须无条件付款),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承担违约金10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6、合同专用条款15.4暂定金额,补充如下:“暂定金额并按实结算的专业工程为365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为18062603元。上述两项暂定金额均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且可以自行承接完成的工程,单价按15.3.2变更估价执行。”

7、合同专用条款16.1(2)b修改为:“材料价差的确定:以模拟清单(或最高投标限价)采用的材料综合信息价格与对应调差月份的材料综合信息价格的差价计算。材料价格若为区间值时取平均值。材料综合信息价格依据采用模拟清单(或最高投标限价)采用的材料综合信息价格。”

8、合同专用条款17.1中第一款末尾“若投标时无具体单价的,以施工图预算审定的单价乘以承包人的中标下浮率为准)”修改为“若投标时无具体单价的,以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节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审定的单价乘以(1-合同价下浮率)。”

2款“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限额设计金额(即合同暂定价)按照建安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扣除不可预见费)乘以(1-K)(K值为承包人的中标下浮率,具体数值详见中标通知书)计算。”修改为“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限额设计金额(即签约合同价)为承包人的中标金额(不含设计费)。超过签约合同价(不含设计费)的,如因发包人变更发包人要求、单价合同工程量重新计算造成或合同约定调整情形等原因造成的,经发包人组织评审后予以相应调整。

2)修改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预算后,经初审后提交财政评审机构审核或其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审核。”

9、合同专用条款17.2“预付款”,修改为“17.2.1 预付款的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20%,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款。17.2.2预付款支付期限和条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收到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支付申请及有效的收款票据,且预付款经财政部门批准到位后以银行转帐方式予以支付。为保证预付款资金专款专用于工程,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开立共管账户对预付款资金进行共同监管。预付款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等,预付款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应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17.2.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第一期进度款支付开始每期按进度款的25%比例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10、第五章第二节模拟清单5(6)末尾增加“依次选择采用”。

11、本招标项目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须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修改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甲控材料设备目录”详见附表。

14、本项目市政工程最高限价编制说明和市政工程模拟清单编制说明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附件为准。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