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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镇通洲路(二期)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100496001
时间:2022.03.11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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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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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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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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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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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就南通镇通洲路(二期)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如下: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18.1/18.2.1投标保证金中“2、投标保证金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修改为:“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已推行保证保险的地区,投标人缴纳的保险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险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应将缴纳保险手续费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险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使用投标保证保险的,应当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