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州市)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福州市站西路延伸段道路工程(一期)(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100299001
时间:2021.12.28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市站西路延伸段道路工程(一期)(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110102100299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 E3501110102100299001《福州市站西路延伸段道路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如下:

一、问题与答疑:

  1. 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中34.2.8补充条款:投标人应知本项目可能存在分 期分项分专业第三方进场施工可能造成的交叉配期合施工等管理问题,中标人履行合同期间需与第三方配合的,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并承诺不收取招标人委托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各类配合费,窝工费等任何非成本类费用。关于以上内容投标人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做一份相关内容承诺书予以响应。

    答:不需要。

  2. 本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若采用专业为“道桥”的高级工程师参与投标,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

  3. 福州市建委及工商联评审的职称专业均为市政和市政工程施工,请问: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市政或市政工程施工等,是否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①满足要求;②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与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与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2点“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市政类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工程、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桥梁、桥隧、隧道、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市政施工、道路桥梁、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建给排水、市政工程管理、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交通管理工程、市政建筑施工管理)。……”

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市政类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工程、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桥梁、道桥、桥隧、隧道、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市政施工、道路桥梁、城市道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建给排水、市政工程管理、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交通管理工程、市政建筑施工管理等)。……”

2、删除本招标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第12项第12.2.2条款内容。

3、本招标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第12.2.1预付款支付期限原文为“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函及发包人要求的相关材料后,预付款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以银行转帐方式予以支付。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准备情况及开工量分批支付预付款”

现修改为:“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发包人要求的相关材料后,预付款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以银行转帐方式予以支付。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准备情况及开工量分批支付预付款”。

4、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的《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2章第2节投标须知第4.311)

1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修改为:(1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28